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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向德、意等國洽購軍火、飛機等。宋藹齡與之同行。
1933年(民國二十二年)54歲
3月自歐洲返國。4月就任中央銀行總裁。10月兼任南京政府行政院副院長。11月又出任財政部長。這一期間孔祥熙除繼續延用增稅、借債等辦法為蔣介石打內戰籌措軍費外,還對中央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三家實行增資改組,以擴大其金融控制權。與此同時孔氏亦實施了減輕田賦附加、直接稅、廢除苛捐雜稅等財政措施。
1934年(民國二十三年)55歲
繼續擔任行政院副院長、財政部長和中央銀行總裁等職務。是年6月北上視察民財兩政、順便抽暇返鄉並邀請蔣介石、宋美齡夫婦視察太谷縣。
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56歲
豫鄂皖贛四省農民銀行改組後成立中國農民銀行,孔祥熙出任董事長。是年11月中央銀行設立中央信託局,孔自兼理事長並宣佈,自當年11月4日起實行&ldo;法幣政策&rdo;。
1936年(民國二十五年)57歲
2月就任整理內外債委員會委員,主持發行&ldo;統一公債&rdo;並整理舊債。7月兼任國防會議委員。是年12月爆發震驚中外的&ldo;西安事變&rdo;後,孔出任代理行政院長,並力促和平解決&ldo;西安事變&rdo;。
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58歲
4月被委任為&ldo;中華民國慶祝英皇喬治六世加冕典禮特使&rdo;前往倫敦。此行目的仍是秘密洽商貸款與購買軍火等事宜,以備抗戰。夫人宋藹齡隨同前往。不久,孔
在美國耶魯大學被授予博士學位。
是年10月中旬。孔祥熙攜夫人宋藹齡回國。
1938年(民國二十七年)59歲
1月就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長,同時繼續兼任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等職務。在此期間孔氏採取戰時措施:在軍事委員會下設立農產、工礦、貿易三個調整委員會;大量增加農貸並制定若干新條例以加強對金融的控制;同時實行戰時稅制和&ldo;公庫法&rdo;;田賦徵實;對生活必需品實行專賣等。大約與此同時,孔祥熙又兼任了賑濟委員會委員長、工業合作協會董事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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