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第2/5 頁)
習啊?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規應該是很清楚才對啊?查實收受賄賂的數額為一萬五千華元,依據《公務員臨時法》,應該是要判死刑的了。這哪能救得了他啊?”
“在林逸主席面前求情?就是說話都有點緊張,哪還有膽去說這種違紀的話?目前我看還沒有哪個敢斗膽去這樣做。沒有什麼差錯,沒有違法亂紀的事,在林主席的面前談工作還是很容易的,林主席正常的工作時間和生活休息時間還是很平易近人的。”林春禮想到剛剛與林逸見面的情景,還心有餘悸。
“田益民的事自己是有責任的,救他的命看來已不可能,只好在他的家眷方面自己多盡點力了。”林春禮拋開這些胡思亂想,想到林逸主席對自己的要求,決定還是先把那份對人民黨中央委員的檢查報告寫好再說。
“該負的責任還是要負的,該怎樣處理就接受怎樣的處理吧!”
過了十多天,公元1852年11月2日,南寧市檢察院釋出公告,各新聞媒體頭條報告:
原南寧市市長田益民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四次賄賂,分別為五千華元、三千華、三千華元、四千華元,總額為一萬五千華元,沒收非法所得,處死刑。
原南寧市警察局副局長萬達斯犯間諜案,行賄五千元,並與一起命案有關,沒收所有財產,處死刑。
原南寧市預備役師第二團團長李維山犯間諜案,與一起命案有關,處死刑。
原南寧市教育局群教處處長方圓,原南寧市工業局調查處副處長孫智,統芳貿易商行掌櫃任思維及其它成員一百三十一名人員犯間諜案,受強制勞動三年。
商人陳寬揚行賄原南寧市市長田益民三千華元,罰五千華元,強制勞動二年。
商人申富民行賄原南寧市市長田益民三千華元,罰五千華元,強制勞動二年。
商人張鐵東行賄原南寧市市長田益民四千華元,罰一萬華元,強制勞動二年。
這一新聞公告震動了整個根據地,極大地加強了百姓的法制觀念,規範了商人的經濟活動,提高了政府廉潔奉公的工作效率。
第四十八章 夏紅來南寧
這幾天,林逸接到不少喜報,大多是工業部和科學院的。工業部的訊息是以簡報和工業日報的形式上呈,而科學院的訊息是以高階內參和機密檔案形式呈送上來的。南方重型工業公司籌建的水泥廠,玻璃廠都已建成並有了量產。而林逸最關心的拖拉機廠,汽車廠,都生產出幾臺樣品,正在測試。
目前對拖拉機,汽車反應最多的問題是震動太大,車輪不經磨,開始採用的是木製輪胎,後又換成鐵的,銅的,效果都不是很理想,不是這個問題就是那個問題的。林逸看到這,知道橡膠輪胎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於是在簡報上批示,大力種植橡膠樹,建立橡膠廠,輪胎廠以解決機動車輪胎問題。
“送上來的拖拉機,汽車樣圖怎麼頭部這麼大啊?佔了元件的三分之二?還是蒸氣式的?內燃機上次不是說搞出來了嗎?”林逸有點不明白,“可能技術還不成熟吧!必竟自己也僅是給了他們原理,和一個大概的外形圖。裡面的結構自己也是朦朧的印象。以前自己沒有看過汽車的發動機,圖紙是照摩托車的發動機畫的,也不知到底行不行?唉!也不能太急了,還是讓他們慢慢來吧!”
林逸覺得南方重型工業公司發展到今天,太臃腫了,什麼東西都造,已違背自己當初的意願了。“那些僅是關係百姓日常生活的廠該賣的還是賣了吧!一些涉及科技研究成果的可以收一些專利使用費或技術轉讓都行。像水泥廠,玻璃廠就可以賣。”林逸想。
科學院分支研究機構與南方重工,南寧理工大學,昆明技術學院依據林逸提供的圖樣和原理聯合研發的發電機也獲得成功。林逸對此也作了批示:“再接再厲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