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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復&rdo;),即主詞和賓詞同一(&ldo;與一&rdo;),這種判斷就是肯定判斷。如果賓詞說明的事物與主詞說明的事物外延不一致(&ldo;拒&rdo;)即主詞和賓詞不同(&ldo;否&rdo;),這種判斷就是否定判斷。墨子邏輯關於肯定判斷和否定判斷的認識反映了墨子對事物同、異的認識。在墨子的邏輯學中s 是p 式的肯定判斷為多數,這符合邏輯學上為了使概念明確,概念的定義應該用肯定判斷形式的要求。這在《墨子。經上》篇的眾多定義中明顯地表現出來了。判斷作為推理的前提和結果,其肯定形式使推理的過程更為明確和簡潔。
s 不是p 的否定判斷,墨子使用的較少。墨子將同和異是作為一對概念出現的,&ldo;同。重、體、合、類。&rdo;&ldo;異。二、不體、不合、不類。&rdo; 對同作了肯定的判斷,異是作為同的否定形式而出現的否定判斷。在思維的邏輯中,用否定判斷的形式表現的對異的認識是和對同的肯定判斷相關聯的。
墨子邏輯學沒有對判斷的種類作系統的形式分類,而是在具體的論辯和論戰中,有的放矢地應用了各種判斷形式,說明墨子對判斷種類的認識達到了一定的程度。&ldo;盡,莫不然也。&rdo; &ldo;盡。俱止,不動。&rdo; &ldo;盈,莫不有也。&rdo; 墨子用&ldo;盡&rdo;、&ldo;俱&rdo;、&ldo;莫不&rdo;等來表示全稱判斷。判斷的主詞周延,就是所有s 都是p ,或所有s 都不是p 的表達形式。墨子說:&ldo;越國之寶盡在此&rdo;,&ldo;白馬,馬也。&rdo;&ldo;盜人,人也&rdo; 都是全稱判斷形式在論戰中的具體應用。相應於用&ldo;盡&rdo;、&ldo;俱&rdo;、&ldo;莫不&rdo;等來表示全稱判斷,墨子是用&ldo;或&rdo;、&ldo;不必&rdo;,&ldo;弗必&rdo;來表示特稱判斷,&ldo;或也者,不盡也。&rdo; &ldo;無說而懼,說在弗必&rdo; ,&ldo;子在軍不必其生,聞戰亦不必其死&rdo;。特稱判斷表示有的s 是p ,或有的s不是p ,說明事物存在可能性狀況。特稱判斷的適當與否,墨子用&ldo;宜&rdo;來衡量,&ldo;五行毋常勝,說在宜。&rdo; 金、木、水、火、土的相剋關係要看具體條件。水勝火,火勝金,金勝木,土勝水,這種必然判斷事實上不存在。火能熔化金屬,是因為火多,如果火不多,則不能勝金。
墨子對全稱判斷和特稱判斷之間的關係有一定的認識,認為特稱否定判斷和主詞相同的全稱肯定判斷之間的關係是一真一假的。墨子提出了&ldo;止&rdo;的判別方法。
&ldo;止,因以別道。&rdo; &ldo;止。舉彼然者,以為此其然也,則舉不然者而問之。&rdo;&ldo;止,類以行之,說在同。&rdo; &ldo;止。彼以此其然也,說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rdo; &ldo;止&rdo;就是用特稱否定形式來否定全稱肯定命題的一種判別方法,&ldo;因以別道&rdo;。這種判別方法首先要求&ldo;不然者&rdo;和&ldo;其然也&rdo;是同一內容,是根據&ldo;類以行之&rdo;的原則,即所舉特例和被否定的全稱命題是屬同類事物。
&ldo;止&rdo;的判別方法是一種透過實踐發現的單個事實例項來否定關於這類事實命題的方法,表明了經驗事實和理論認識矛盾的一種形式,強調了實踐檢驗理論的重要性,有利於在實踐中深化理論思維。&ldo;止&rdo;的判別方法也具有邏輯上的優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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