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分肉惹的禍(第1/3 頁)
遠在北京昌平縣地區,發生了一件趣事。
陳廣權意外的發現了老熟人,就是當初抓他們的王一土。
熟人見面自然要打招呼了。
現在的王一土只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看到領導自然得點頭哈腰,都是以前從國民黨身上學來的壞毛病。
可惜,迎接他的是陳廣權直接手銬腳鐐全給帶上,以禍害過共產黨人的罪名,把王一土給抓起來了。
為此,陳廣權還把張宏毅叫了過來,讓他一起作證,把王一土的罪名釘死了。
張宏毅見到老仇人自然是分外眼紅,進到拘留所還揍了他一頓。
畢竟曾經的恥辱歷歷在目。
王一土就一直喊著自己冤枉,“張桂蘭能夠可以給我作證,我那時只是混口飯吃,絕對沒有迫害共產黨人,絕對沒有,他們冤枉我,救命啊救命!”
陳廣權、張宏毅現在可是地方的主任,可以說是大權在握,豈能讓他喊來張桂蘭同志。
對著手下的人一使眼色,手下人自然明白,對著王一土的嘴巴就開始呼了過去。
把他打的是皮開肉綻,嘴唇都打沒了。
還在那裡無聲的喊著冤枉。
因為嘴唇、牙齒都沒了,說話的時候都漏風,根本聽不清冤枉倆字。
而且他還直接從看守所裡被安排進了單獨監獄包間裡,看來陳廣權、張宏毅就是要弄死他。
畢竟當初他們兩兄弟可算是一個懵懂的少年,被王一土抓到之後,也是遭到了一頓毒打。
那種心理創傷,不是幾句話就能夠說明的,只有親身經歷才知道那種感覺。
當時他們雖然不是共產黨人,但畢竟是給共產黨人辦事的,再加上現在自己位高權重,豈能允許迫害過自己的人還活著。
於是,在折磨一個月多之後,王一土終於堅持不住了,下線了。
死的時候身上都生蛆了,可能是死的最慘的一個被冤枉者。
只能說,當初他的人生選錯了路,雖然解決了一時的溫飽,但他的生命卻永遠地定格在了四十二歲。
王一土死後留下了一個孩子,再去看他時,不知所蹤了。
也許是因為他的父親以前是個國民黨,沒有人願意收養這個孩子。
如今或許,他已經離開了這個城市,去尋找自己的生活和未來。
這一切都是因為王一土當初的選擇,他為了解決一時的溫飽而走上了一條絕路。
這就是普通老百姓的悲哀,有些人看不清、看不明前方的路,只能選一個及時吃飽的地方混日子,可這樣的選擇最終導致了他悲慘的結局。
幾年後,王一土的故事成為了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也成了幾年後,他的後代留下的一處伏筆。
當那個孩子的歸來,陳廣權、張宏毅要為自己當初的手段付出另一種結局了。
有人感慨著“冤冤相報何時了”,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是王一土遲來的報復,只是轉嫁到兒子手上了。
無論如何,他的故事讓我們反思:有時候,我們必須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是出於被逼無奈或是錯誤的決定,也要承擔後果。
至於那個孩子的結局,只能被後世人算作時代的悲哀吧。
……
京城這段時間,也是一直乾旱。
對於城裡的人頂多就熱點,起碼他們有定量,保持著雖然餓不死,但絕對吃不飽的程度。
今天,老四合院那裡可就熱鬧多了。
張桂蘭同志請街坊鄰居吃肉,不光吃,還可以拿。
吃的什麼肉,當然是地窖的肉。
天太熱了,再不吃的話,地窖的肉都會變質了。
壞了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