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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就拒不接受北京政府的命令。此時北洋集團內部中,江蘇將
軍馮國璋、河南將軍趙倜等也主張恢復舊約法。
段祺瑞面對來自各方面的重大壓力,感到有點難以支援,不得不於6
月29 日接受南方條件。
於是,黎元洪以大總統的名義,發布命令說:&ldo;共和國體,首重民意,
民意所寄,厥惟憲法。憲法之成,專待國會。我中華民國國會自3 年1 月10
日停止以後,時越兩載,迄未召復,以至開國5 年,憲法未定,大本不立,
庶政無由進行。亟應召集國會,速定憲法,以協民志而固國本。憲法未定以
前,仍遵行中華民國元年3 月11 日公佈之臨時約法,至憲法成立為止。&rdo;黎
元洪還發布命令,定於8 月1 日召集國會復會。並下令裁撤參政院、肅政廳、
北京軍政執法處等機關。
關於約法問題和國會問題,段祺瑞雖然被迫屈服,但是懲辦帝制禍首
問題,段又與西南各省爭執。
西南方面提出懲辦的帝制禍首有:楊度、孫毓筠、嚴復、劉師培、李
燮和、胡瑛所謂的&ldo;六君子&rdo;,和朱啟鈐、段芝貴、周自齊、梁士詒、張鎮
芳、雷震春、袁乃寬所謂的&ldo;七兇&rdo;,合起來稱為十三太保。事實上,參加
帝制活動的豈止&ldo;十三太保&rdo;,除了不計其數的政治流氓稱臣勸進的而外,
還有為袁家皇帝搖旗吶喊的各省北洋軍閥在內。
西南方面,認為如果牽涉面過廣,可能會影響與北方的和平解決,因
而只提出這些人,其餘不究,希望北京政府懲辦,以便對全國人民有所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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