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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幹擾警方的工作。」
一個大活人回了家,屍體出現在距離家五十公里外的地方,無法解釋拋屍手法,這確實對警方是個很大的幹擾。
在場一位刑警提出不同想法:「這就有點畫蛇添足了吧。村口主幹道的監控把劉衛東拍的一清二楚,咱們一開展調查,偵破方向立刻很清晰,就是要尋找線索,來證明劉衛東是兇手。那這套迷惑人的手法,好像也沒什麼太大意義。」
另一位刑警附和道:「同意。還有個問題,兇器,就是那把鋤頭,被發現的時候,就放在那小房子裡。」
他指了指這小院的角落,那裡有個簡易小房,裡面擺的是雜物以及各種務農工具。
正常來說,兇手應該直接把兇器處理掉,想辦法銷毀或者扔到不容易被發現的遠處,而不是就放在死者家裡,這被警察一搜就能搜到的地方,劉衛東還在上面留了自己的指紋。
劉衛東被當成殺害賈鵬飛的重大嫌疑人,第一個蓋章線索,就是那把沾血並且有他指紋的鋤頭。
案情彷彿陷入了迷霧重重的僵局,從昨晚發現屍體到現在,包括慄傑在內的不少刑警,已經連續工作超過二十四小時,所有人都疲憊不堪。
慄傑道:「今天就先到這裡,大家解散回去睡一覺,明天早上再繼續。」
他吩咐來得比較晚的兩位刑警同事把現場保護起來,然後其他人一起回去暫做休息。
慄傑也住在分局家屬院裡。
「師父,」金旭叫他,說,「坐我們的車?就直接回家了,省得別人還得繞路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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