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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去看的時候撕毀得拼都拼不起來,但情書裡的每一個字他都記得。
而且如果他現在要寫這一封情書,感情一定比高三時的他更飽滿。
他對啟明晨有更多的話想說。
喜歡啟明晨的心情比那時候還要更明確。
遲望這兩天便趁著啟明晨收拾廚房或者洗澡的時間偷偷進書房裡在一張紙上打好草稿,在26號這晚再工工整整地填寫在信紙上。
信紙仔細地摺好,放在一個粉紅色的信封裡。
信封的封口是一個紅心的貼紙。
這和他高三那年所做的準備如出一轍。
而且,這封情書絕對不會再弄丟了。
遲望把那封情書很具有儀式感地放在了自己的西裝內側口袋裡。
到了27號這天,他穿了一件黑西裝,開了自己的車送啟明晨去公司。
原本啟明晨打算自己開車,但遲望很堅決,他也就沒有再推辭了。
從這天的早餐開始,遲望就不讓他動手做任何事情。
他想這大概單純只是遲望想要對他體貼。
和他對遲望的體貼一樣,是不需要理由的。
啟明晨的確忘了自己的生日。
自從遲望的二十歲生日那天他令遲望不愉快,他對生日這兩個字便極為牴觸。
他原本也不喜歡一大幫人為自己慶生的奇怪場面。
小的時候除外,遲望和他小時候的生日總是在一塊兒過的,連帶著他也對那一天有些期待。
啟明晨走進啟明星大樓,他按照慣例會到辦公區走一圈,有些需要提報給他的問題,他順便收上去。
公司裡那些人,除了嚴崢之外,基本都不太敢去他的辦公室與他面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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