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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藥?我沒‐‐&rdo;
&ldo;空氣!&rdo;
他把門拉開。我往外踏出一步,彎下身咳嗽,然後再踏出一步,直起身像個無賴一樣飛快地跑了。
第13章
幸好沃特&iddot;依格納修斯&iddot;格拉堡沒有晚上繞著格拉姆西公園跑步的習慣。如果後面追著的是長跑選手,我肯定沒有機會。我看他當時連試都沒試。我比他早跨出幾步,他完全沒料到我要逃跑。我雖然沒停下來看他是否跳上人行道追我,卻聽到他在叫&ldo;餵!&rdo;還有&ldo;媽的,幹什麼啊?&rdo;還有&ldo;你要上哪兒去?媽的!&rdo;聲音在我後面變小,而且是迅速變小,說明我像個賊一樣很專業地逃跑時,他只不過站在原地大吼。
不幸的是我也沒有慢跑的習慣,所以靠著被激發出來的腎上腺素跑過兩個路口後,我一手用力抓住胸口,一手抱住燈柱。我的心臟評評狂跳得顯然很不健康,同時我也喘不過氣來,不過那位昔日的繪畫大師也不見蹤影,這就意味著我沒有危險。兩個警察在為命案找我,還有一個開口要我並沒有偷到的珠寶的一半,但至少我目前不會被一個瘋狂的藝術家活活打死,這也算是小有成就。
恢復正常的呼吸後,我順著路走到春天街的一家酒吧。這家店沒什麼藝術氣息,坐在那兒喝烈酒或啤酒戴著布帽子的老人也沒什麼氣質。它可能在蘇荷區全面整修以前很久就開始營業了,多年下來累積了一種溫馨的氣氛,以及由發黴的啤酒、有問題的水管和尿濕的狗融合而成的家庭的味道。隔著幾張凳子,兩位紳士正在追憶鮑比&iddot;湯普森那個全壘打如何為巨人隊贏得了一九五一年的錦標賽。他們當時屬於紐約巨人隊,對這兩位飲酒的同伴來說,那就好像發生在前天一樣。
&ldo;是拉爾夫&iddot;布蘭卡投的球。鮑比&iddot;湯普森猛擊過去。我總是在想,當時拉爾夫&iddot;布蘭卡到底作何感想。&rdo;
&ldo;他從此名垂千古啊。&rdo;另一個說道,&ldo;要不是他投了那一球,你怎麼會記得拉爾夫&iddot;布蘭卡?&rdo;
&ldo;瞎說。&rdo;
&ldo;你不會記得。&rdo;
&ldo;我會忘掉拉爾夫&iddot;布蘭卡?瞎說。&rdo;
啤酒喝光後,我走到後面的電話那裡試著撥吉莉安的號碼。鈴響時,我在思索如果是克雷格來接我應該跟他說什麼,不過他沒接,而且也沒有別人接。鈴響過八聲或十聲後,我收回了那一角硬幣,向查號臺要到了克雷格家的電話號碼。鈴響了三下後他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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