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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的態度,給別人證明你是想贖罪吧。”
“是對亞佐美吧?”
“什麼?”
“還有對亞佐美的熟人吧?我想對因為亞佐美的死而難過的人們道歉、贖罪,讓他們難過的人是我。不過,五條先生,你和亞佐美沒有關係吧?亞佐美死了,你並不會難過吧?如果會的話你就不會為我辯護了。”
“不,這不是難過不難過的問題。”
“所以問題不就在這裡嗎?既然如此,我想我對五條先生低頭道歉並沒有意義。我做了什麼必須對五條先生道歉的事嗎?有的話請告訴我。我這個很粗心,很多事都不會注意到,應該沒有給你帶來麻煩吧?我把你為我辯護理解為是因為工作需要,沒錯吧?那麼這個應該不算是添麻煩吧?”
“不算麻煩。”
但快了。
雖說是國家委託的事,我也沒想要區別對待,但再這樣下去離麻煩不遠了。
“那我不明白了,我為什麼一定要在五條先生面前表現得老實客氣呢?殺了人對不相干的人也要道歉嗎?在誰都看不到的地方表現出讓人滿意的態度,在不相干的人面前顯得消沉不開心,這到底有什麼意義?”
“意義?我說了,在審判時……”
“所以說,這裡不是拘留所也不是法庭,這只是會面吧。而且,我並不指望減刑。”
“那個和這個……”
並沒有不同——嗎?
“我知道我態度不好。不過,不是有偉人什麼的說過,不能以貌取人嘛,那是騙人的?”渡來健也問道。
“不是騙人的吧,但是,那個是……”
這個問題的答案,我並不知道。
“我是個沒用的人,對怎麼看透別人的心思一點兒也不在行,所以就只能從外表來判斷了。不過,大家都說那樣不行,所以我想也許正經人的話光看別人的外表也能知道內心吧。”
沒有這種事。
沒有的吧。正因為沒有,我才強調態度、態度。
內心狀態決定了態度和外表——這種想法太天真。
實際上人們並不知道他人的心裡到底在想什麼,不管是律師還是法官都不知道。實際上,曾經有個男人按照我的指導,又是哭泣又是道歉,最後終於得以減刑後——他笑了起來,一切都只是演戲。不,也許並不是演戲,而是真的在那個瞬間高興地笑了,即便如此……
不,正因為這樣,堆砌事實才如此重要,從堆砌的事實中提取某些東西才如此重要,讓提取出的東西適用什麼法律才如此重要,不是嗎?從名為“事情”的礦山中,開採出名為“事實”的礦石,對其進行精煉,然後提煉出名為“犯罪”的金屬。
是金,是銀,還是鐵?
而印象和感情等東西,就像是刻在這種金屬塊上的刻印。
但是,在這個案件中,正是這個刻印會發揮作用。
因為不管怎麼樣,只有“有罪”這件事是不會錯的。
我應該說服他嗎?
“也許你說得沒錯,光靠外表是無法瞭解一個人的。即使不瞭解,也是為了瞭解而觀察外表。雖然這麼做並不一定正確,但可以成為判斷材料之一。再說,態度也是發表意見的一種方式,和語言一樣。希望別人怎麼看自己,怎麼想自己,如果把這個理解為表現自己的手段,你的態度——是不是不太受人歡迎呢?”
“是嗎?這樣啊……”渡來健也似乎不相信,“就那樣吧,就那樣就行了。希望別人怎麼看自己——把我看成殺人犯就是了,因為我是個兇手。”
“就算是這樣,也要表現出對自己的罪行的後悔……”
“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藥。”
“是沒錯,但是作為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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