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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整個三月,過的愉快,親密無間。我也逐漸發覺單單兩個人過日子的好處。結婚之前,我們之間的關係鬆散而沒有約束。準備結婚和結婚之後的那一個月,又有形形色色的人在我們身邊穿梭不停,各種各樣的事情不斷發生。直到那個時候,我們才真正有機會更加深層的互相瞭解,小到起居作息當中的每一個習慣。
那個時候,我的體重漲到一百二十磅,大約一百零六斤,平常穿dkny或是burberry之類的孕婦裝,有些4號或是6號的不收腰的普通衣服也還穿得下。正值春季來臨,天氣逐漸變得溫和慵懶,我們難得在家吃午飯。有幾個晚上,他帶我去參加各色派對和宴會,遇到不認識的一堆人,比如care roitfeld, jennifer isni,theodora ri插rds,tsley ortir,dabney rcer,julia resto-roitfeld,alexandre von furstenberg,stavros niarchos,和billy crudup;也有一些認識的:anne hathaway,adonna,射ryl crow,ethan hawke,還有doni dolce和stefano gabbana等等等等,當然他們本不知道我是誰。
男女明星、時尚偶像、話題人物,名媛富翁,是紐約或者說世界上所有地方ball場生活的基本組合。在我眼睛裡所有這些既新奇又有些陳腐,只有lyle從五光十色的浮華背景當中凸顯,看起來和其他人截然不同。有時他是組織者,有時也要參與其中。他不著奇裝異服,但也從來沒有把任何地方的dressg de放在眼裡。六至七套幾乎一模一樣的西服,一打基本款式的襯衣就是他常穿的行頭。身上從來找不到飾物,連領帶也很少系。手套之類的必備品,一律是最簡單的樣式,一式兩份,有替換的就可以。舊的丟了,新的才會補充進去。相比之下,我衣櫥裡的家當要多得多。
我半開玩笑的問他:「我是不是該收斂一下,或者開始記帳,每個禮拜拿來給你檢查?」
「我只是覺得東西多了讓人心煩。」他回答。
「人年紀大了怪僻果然是多。」我嘲笑他。
而他告訴我,這個「怪癖」十幾歲的時候就有了。打他記事起,每一天身邊都會出現新東西,基本都是nile買的,簇新的,精緻的,新奇的,同時也是陌生的。一樣東西他還沒有熟悉,就會有更新的取代那個位置。更衣室需要圖書館似的管理系統,首飾按照材質分門別類的編號,每雙鞋子一年也不見得有一次見天日的機會……nile樂此不疲,後來cheryl-ann也開始做同樣的事情。
「我是個很長情的人。」他說的有點得意,指給我看一件十六年前買的黑色風雪外套。其實他又有幾天真的在風雪裡走過,一件做工很好的衣服擺上十六年也不算很久的。
「男人,我喜歡你這樣的,但是女人做不到這樣,包括我。」我對他說。
「對你我可以寬容一點。」他說得很溫柔。我隱隱有點擔心,有一天也會因為這樣那樣的事情叫他心煩。
除此之外,生活平靜簡單。他有幾天陪著我,睡到快中午的時候起床,醒了之後就對著我的肚子讀一本講農場和小兔子的故事書。他不在家的時候,有daala料理家務、打掃房間,沒有什麼需要我做的事情。如果天氣不好,我整天都不出門,如果有人乘電梯按錯了樓層,電梯門開啟的時候,就能看到我在門廳裡一圈一圈的瞎轉悠。
nile、cheryl-ann,或是其他一些剛剛結識的女人們時而來訪。閒聊當中聽到,在市郊那些大房子裡面,十幾個甚至幾十個家政園藝廚房的工作人員像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