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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啊!你已經訂了婚,有了未婚夫?”
“沒有舉行過儀式,但白紙黑字寫好了。”
“他條件一定比若望好?”
“我也不大清楚,真要好好比較一下。”
“你很愛他?否則不會答應他的婚事。”
“理想條件,不是能—一實現。不管我愛不愛他,既然答應了便要遵守諾言,我要對自己所說所做負責任。”
“那是對的,但是,如果一時衝動答應了人,而放棄一個自己真正心愛的物件,那便是愚蠢,一生不可彌補的遺憾。”玉媚去拿衣服:“可以告訴我,你的未婚夫是誰嗎?”
“對不起,”田瑛馬上回答:“這個我不能說。”
“沒關係,我不會強迫你。不過,聽我一句:不要放走你心愛的人。啊!麻煩你替我扣這顆花鈕!”
“唐小姐,你這樣打扮真漂亮,我還是第一次看見小姐穿旗袍,嘖嘖,真美!”
玉媚每次和高共榮見面都穿旗袍,因為高共榮喜歡女人穿旗袍。
玉媚這次回來,是要告訴高共榮一件重要的事。
“我已經懷孕了!”吃飯的時候,玉媚說。
“你太不小心。”高共榮什麼胃口都沒有:“我已經問過你有沒有服藥丸。”
“我們分手幾年我身邊都沒有男人,我已經沒有服食藥丸的習慣。”
“事後追究也不是辦法,把他打掉。”
“不!上次你迫得緊,一氣之下我做了傻事。”玉媚放下筷子,淚凝於睫:“我一直後悔到今天。”
“你到底想怎樣?”
“光明正大把孩子養下來,若望會喜歡有一個弟弟或妹妹。”
“這時候?在這兒?”高共榮低叫:“你簡直是要我的命。”
“你也不能毀掉兩個孩子的命。”
“我花了幾年心血才有今天,眼看成功了,你一手破壞,你真是那麼狠心?”
“總之我不會墮胎。”
“玉媚,我幾乎可以說是穩操勝券,但由於樹大招風,因此有政敵要嚴厲對付我。我形勢很好,但情況也很危急。如果這時候你跑出來,還帶個孩子,那我的一切也完了。”
“我大不了不走出來,我這次回來,連若望我也沒告訴他我懷了孕。”
“七月選舉後,我已答應和你結婚,你挺著大肚子舉行婚禮,你這是令我難堪尷尬。”高共榮很煩,也怪自己為什麼不可以離開這女人,他真是苦惱。
“可以等我養了孩子才結婚!”
“孩子出生,一樣要填我的名字,未婚先生子真麻煩。”高共榮走過去攬住她,企圖用愛情去感化她:“寶貝,你到底愛不愛我?”
“當然愛你,否則怎會跟你生孩子。”
“為了表示愛我把孩子打掉,這樣我就無後顧之憂,好不好?”
“我三年多前已為你表示過了。這一次,你怎樣說我也不會墮胎,我要把孩子生出來。共榮,我年紀不輕,能生孩子的機會不多,就給我這個孩子,我求你!”
兩個人背道而馳,當然沒有結果,那天晚上,可說是不歡而散。
高共榮和他最親信的神槍手保鏢——亞良談論這件事。
“女人是政治的大忌,怎能讓她生私生子?”
“叫她墮胎,大選後和她結婚,她死也不肯。”
“獲選上任之後,上面還有個觀察期。若馬上結婚,一樣會被攻擊,批評你對公務不專心,搞男女關係。除非上級對你絕對信任,又得民心,才可以想結婚的問題,那豈碼要做一年工夫。”
“你的話也對!”
“其實唐小姐上一次回來,我便勸老爺不要再和唐小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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