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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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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稱的真實來自於對主角的細緻描述,其中包括了語言,動作,心理,因為主角就是我,我對自己的瞭解自然比旁人來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時每刻我的想法。

甚至知道自己下一刻將要付諸的行動。透過對我的詳細描寫,來喚醒讀者內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經有過或者沒有過這樣的經歷的讀者,他們在看了這些描寫後,或認同,或不認同……

再舉個例子:

比如豬腳是個英雄,但是第三人稱是稱呼他名字——某某,他的豐功偉績都是這麼敘述的:某某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小說寫得成功的話,那容易讓讀者產生景仰的心情。

反過來我們用第一人稱的話,我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這樣一來,小說往往是讓讀者獲得興奮的快感,讓讀者有一種夢想成真的感覺,而不是看著他人走向成功。

第一人稱還有一個優點,比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稱寫作容易上手,順便提高你在學校應試作文水平2333333……6666666……

但是它宛如那些所謂的邪派武功一樣,易學而難精,比如在描寫一個大場面的時候,第三人稱需要費盡心機營造氣氛,還要照顧眾多人物的個性特點。

而第一人稱不用,我看見什麼就寫什麼,我聽到什麼就是什麼,其他人的揣測想法我哪裡知道?自己心裡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費盡心機的讓這些東西看起來合理。

因為都是以我個人視角和想法出發的,至於其他人的想法,我只能猜摸而已。

抓住一點,不寫其餘,這對筆力不足的我來說,絕對是個福音。

但也造成一個要命的缺點,它侷限了很多,因為都是以我出發的。

比如敵人把我打倒,趁我倒地不起之時,繞道了我身後。這段是用第三人稱來敘述,很容易。但第一人稱嚴格來說就不能。

而這就造成,我爬起來之後,本來在前面的敵人,突然出現在了身後,這樣不免造成違和感。

要處理好這種違和感,必須得加入我的猜測。但這麼一來,又陷入了第一人稱的詬病,顯得拖沓了。

而不拖沓又處理不了違和感,處理了違和感,又有拖沓之嫌。死迴圈了!鬱悶啊!

寫第一人稱如果沒有代入感,無疑是失敗的,而太過有代入感,好像也不討喜。

比如本書中的豬腳是男性,那麼女性讀者很難以男人的思維帶入進去,反過來也是一樣的道理,你要折中,寫個女漢子倒還行,要是娘娘腔那受眾就小更多了。

同時如果情節比較貼近真實,其中出現,主角被迫向某某權貴折腰,代入感太強的話,讀者極可能出現這樣的心理——“mlgb怎麼老子感覺是自己在下跪哦?說好的逆襲呢?媽了個蛋疼的!不看了!〃

本來中國人從小被迫選各種科代表,長大選人大代表也是多是跟風的,於是就很討厭被人代表了,這樣一來這往往讓各種作者,欲哭無淚啊。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了!

所以第一人稱的優點雖好,但同樣也是它的缺點,它最讓人病詬的就是情節發展缺乏動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個性,而這恰恰也是我的軟肋,文筆不足啊!

第一人稱必須要用自己的眼睛來看世界,那麼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樣要以主角的視線來推動情節的發展。

主角到了什麼地方?要看到什麼?要完成什麼事情?得到什麼思考?

如何保證主角在每一個重要的場景出現,而不感到唐突,這些都需要精心的設定,而這往往是我最為缺少的。

這也是第一人稱難精的原因之一,沒有一個縝密的寫作綱要,讓情節進行的節奏很難把握,往往寫了幾十萬字後就後繼乏力的,比如很多網文在節奏快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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