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洗手(第1/4 頁)
2011年的2月18日,那天距離胡宗仁和付韻妮的婚禮後一個月。我和彩姐穿得漂漂亮亮的,帶著戶口本去了民政局。因為我之前有過不少偽造的身份,所以找我真正的戶口本還花了不少時間。領結婚證一切都很順利,除了那個登記處辦事員影印我的戶口的時候,看著我的初中學歷,然後看著彩姐的本科學歷,發出一聲冷笑以外。那聲冷笑似乎是在提醒我,我和彩姐在文化上的檔次差的太遠,一副好白菜都被豬拱了的感覺。
我們的婚禮定在六月底,因為得提前預定酒店。儘管多年來給我積攢了不少的人脈,朋友也非常多,但是我也沒有胡宗仁他們那樣奢華,我只操辦了區區40桌。從領證到婚禮這幾個月的時間裡,我照舊陸陸續續接了不少小業務。雖然依舊得心應手地完成了,但是還是覺得有些力不從心。胡宗仁的婚禮對我來說似乎是個願景,讓我除了考慮怎麼讓肚子能夠有口飽飯吃以外,還讓我想到怎麼樣和我身邊的那個女人過上平淡安逸的生活。
婚禮前一晚,彩姐按照習俗回了孃家,我卻一整晚沒有辦法睡覺。幫不少朋友操辦過婚禮,也常常叮囑他們,這是人生的一個過程,是把你們的愛情昭告天下的一種承諾,沒什麼好緊張的。這絕對是假話,那一晚的輾轉難眠就是最好的證明,我第一次數羊數到800多隻的時候依舊睡意全無,於是起床在地上做了一陣俯臥撐,打算把自己弄累一點,比較容易睡著,結果依舊是一樣。我腦子裡反覆地迴響起我將要在婚禮現場唱起的那首歌,那是彩姐最喜歡的一首歌,所以我絕對不能忘詞。就這麼糊里糊塗的過了一個晚上,我一分鐘也沒有睡著過。
一大早帶著我那一票來捧場的好兄弟們,跑到花市去扎花車,然後晃晃蕩蕩地開去了彩姐孃家。卻因為他們孃家那種老式居民樓複雜的地形而陣亡了很多小紅包。眼看時間就要不夠了,我開始瘋狂地砸門,說盡了好話,換來屋子裡一句話:“娃兒哪個帶?”
“我帶我帶!快點開門嘛老婆!”我慌張地回答。
“碗哪個洗?錢哪個管?”
“我洗碗!錢都交給你!”
我想彩姐和她的閨蜜開啟門並不是因為我回答得多麼有誠意,而是因為她們此刻必須按照習俗放我進屋找那隻被藏起來的高跟鞋。於是如此這般的折騰了很久,由於結婚當天沒有帶羅盤在身上,還是在我丈母孃作弊的情況下我才找到了鞋子。接著我抱著彩姐下樓,把她扔進借來的寶馬車,然後風馳電掣地趕到了結婚酒店。
6月的天氣已經很熱,加上這一上午沒完沒了的折騰。我的汗水打溼了我的白襯衫,溼身的誘惑引起了各種款式美女們的尖叫,但是沒辦法,哥這輩子就只能供各位遠觀了。婚禮開始後,彩姐按照婚慶公司事先的安排,遠遠地挽著自己父親的手站在花亭裡等著我。我則在煽情的音樂中,第一次當著這麼多人開嗓唱歌。
這是彩姐最喜歡的一首歌,叫做《每一分每一秒都給你,誠如歌詞中的那樣,你和我都是風的子民。風可以捲起地上無數的落葉,但是卻只能有那麼幸運的兩片葉子能夠在風吹以後落在同一個地方。我很幸運,因為我和彩姐成了這兩片葉子,除了這首歌高音部分差點讓我的腹股溝抽筋以外。即便如此,我依然贏得了現場轟鳴的掌聲和個別女生的眼淚。必須說一下的是,胡宗仁竟然也成了落淚的一員,我在走向彩姐的時候,斜眼瞟到他正斜著腦袋靠在付韻妮的肩膀上,然後扁著嘴巴抽噎,像剛剛被凌辱過的樣子。當彩姐的爸爸把她的手在花亭裡交到我手心裡的時候,我也知道,這是一種最珍貴的囑託。就跟當初付強把付韻妮囑託給胡宗仁一樣,同樣都是一種沉甸甸的父愛。
司儀問我,你願意娶這位小姐做你的妻子嗎?
“我願意!”我堅定的回答。
司儀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