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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的聲音醇厚好聽,口音也不帶港臺腔,但一句玩笑話好像開啟了他的話匣子。他停下手裡的茶,回答說:「我確實出生在香港,卻也算不得香港人,小時候就跟母親搬去了舊金山,一直呆到大學畢業才回國。」
那時候他其實還小,記不得母親為什麼帶著他搬去了舊金山,大約那時候正是很多人離港的年代。他們在舊金山住的地方叫atherton,是家家戶戶深宅大院,層臺累榭的小區。父親常常不在家,家裡便只有他和母親,但並不清冷,因為同一屋簷下還住著阿姨,廚子,保安,司機。平常帶著他的是陳媽,一得空就喜歡把電視調到中文臺看長篇連續劇,常常看到半夜熬紅了眼睛。母親讓保安在家裡養了兩條德牧,說是房子太大,怕遇到歹人。說起來美國是個奇怪的國家,罪犯似乎更熱衷於搶劫窮人,像atherton這種金玉滿堂的地方反而可以夜不閉戶。作為一個活潑好動的小孩,他自然很喜歡那兩條德牧,給它們取名叫okie 和biscuit,恨不得天天跟它們一起吃住,雖然它們的作用不過是屢屢嚇退來送信的郵遞員。但有時候,當它們站在大門口仰著脖子狂吠時,他會在視窗看見自家的林肯車緩緩駛入車道。等他飛一樣狂奔下旋轉樓梯,一定會看見他父親提著行李剛好從車上下來,微笑著朝他張開雙臂……
說著說著不知怎麼就跑了題,微微還好奇地想多問幾句,他已經眼神一閃換了話題:「你的南島特稿呢?有什麼進展?」
她說:「北島民宿的老闆剛幫我找到一些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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