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十九 蒙恬 焚書坑儒(第1/1 頁)
蒙恬驅逐匈奴,收復河南土地為四十四縣。建築長城,因地形,用以控制要塞。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餘里。於是渡黃河,佔據陽山,曲折前進的樣子而一路向北。軍隊在外,蒙受風雨霜露十餘年。蒙恬長期居留上郡統治,威震匈奴。
始皇帝下三十四年,戊子,公元前二一三年
懲罰監獄官吏不公道及明知其有罪而釋放出獄的、明知其無罪而判其入獄的官吏,修築長城,及居住南越地方守衛邊疆。
丞相李斯上書說:“異時諸侯都爭鬥,厚招從事遊說的人,現在天下已經安定,法令由國家統一發布,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人則學習法令。現在諸位儒生不學習現在知識而學習古代書籍,以毀謗當代,惑亂老百姓人心惶惶,互相詆譭法制教化。人們聽聞法令釋出,則各以其學說評論,入朝則口是心非,出朝則巷中議論是非,讚美君王以為讓自己名聲顯揚,與眾不同的情趣以為高明,率領僚屬以誹謗。如此不禁止,則於上君王權勢減退,於下臣子同黨之人成百上千。禁止便利國家!臣請求史官不是秦記都焚燒;不是博士官所職,天下有藏匿《詩》、《書》、先秦諸子百家的著作,都前往郡守、郡尉,雜燒。有敢竊竊私語《詩》、《書》,棄市,在人眾集聚的鬧市,對犯人執行死刑。以示為大眾所棄的刑罰;以古代的人、事來批評當前的政治的人夷滅九族;官吏見而知之不舉報,於犯人同罪。法令釋出三十日,不焚燒,黔刑在犯人臉上刺刻塗墨而且為城旦刑,築城四年的勞役。所不去焚燒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如果想要有學習法令,以官吏為老師。”始皇帝制誥說:“可以。”
魏國人陳餘告訴孔子八世孫孔鮒說:“秦國將要滅先王之書籍,而你為書籍之物主,其危險啊!”孔鮒字子魚說:“我為無用之學,知我者惟有我的朋友。秦不是我朋友,我有什麼危險啊!我將藏匿以等待有緣人尋求;尋求到此,則沒有禍患了。”
始皇帝下三十五年,己丑,公元前二一二年
讓蒙恬修治秦直道,道路通九原,抵達雲陽,挖山填谷一千八百里,數年不能完成此工程。
始皇帝以為秦國咸陽人多,先王宮廷小,乃建造朝宮渭南上林苑中,先建築前殿阿房宮,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馳為閣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明南山之山巔以為宮闕,為衤複道,從阿房宮渡過渭水,連線咸陽,以象徵天極奎宿,絕銀河抵達營室。宮刑破壞人的生殖機能的酷刑者,徒刑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監禁於一定的場所並強制勞動者七十餘萬人,乃分別建築阿房宮或建築驪山。發北山石制的外棺,輸送蜀、荊地材,都到達;關中宮室總計三百,關外四百餘。於是樹立碑石在東海上朐界中,以為秦國東門。因此遷徙三萬家驪邑,五萬家雲陽,都免除賦稅不服勞役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