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春華縣(第2/2 頁)
的小命。
正因如此。
秦雲來到這方世界之後,從來沒有離開過春華縣城。
她的膽量比原身大不了多少。
但勝在見識過前世的花花世界,多少比原身多懂些道理,更加明白好好活著,比什麼都重要。
所以,她為人處世亦是十分謹慎。
但凡是有風險的事。
尤其是可能會危急生命安全的,都會下意識避免。
目前看來。
離開春華縣城這一項,顯然也位於此列。
作為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
秦雲始終覺得自己應該待在縣城裡,待逐步瞭解了這方世界的具體情況,再想別個那些有的沒的。
這一番瞭解,便是六年時間。
在此期間,她能做的便是維持好布衣店的生意,賺些生活費。
偶爾再從旁人那裡,聽來一些關於這個世界的訊息。
不過,雖然她有心打聽,但縣城百姓所知有限,能聽到的事不多。
西街的望春樓倒是個打聽訊息的好地方。
但那裡的消費對她來說,還是有些奢侈。
她僅去過那麼一回,前兩月攢下的收入,便花去了大半。
這還是她剛來這方世界半年之後的事。
也是在那時,秦雲知道了這方世界有武林高手。
但最厲害的高手能到什麼程度,她就從未見識過了。
不過,依著她幾年來相繼探聽到的訊息。
偌大個春華縣城,大抵都找不出來幾個像樣的高手。
明面上眾所周知的,也就是縣衙的捕頭和捕快。
除了捕頭王大寧,一眼看上去就很高大威猛、很厲害之外。
還有幾個捕快,也都會些拳腳功夫。
她在店裡的時候,見到過幾次捕快們當街追捕毛賊的事。
奔跑速度很快,還能一躍好幾米遠。
還有一次,秦雲曾親眼見到王捕頭飛簷走壁,追捕混進城裡來的盜賊,大展神威。
臨近中午時,秦雲關了店門,去到後院。
待準備好午飯,她照例給香案上擺放的三個牌位上香。
又額外準備三碗飯菜,放在牌位前。
這三個牌位。
除了秦氏夫妻倆的兩個,剩下一個,原本應該是小秦雲的,也就是原身小姑娘。
但秦云為了避免麻煩,並沒有在上面刻名字。
而是寫上了“秦氏大女兒之靈位”。
這樣一來,萬一哪天有外人瞧見了問起來。
她也可以推脫說,自己是秦家的二女兒。
秦家本就是春華城的外來戶。
早年間,此界戰亂頻發,民不聊生。
待戰亂停止時,秦氏夫妻也才剛剛逃難到這個小縣城裡不久。
此後,他們索性就在縣城裡安了家。
因此,秦家此前還有沒有過一個女兒,外人並不清楚。
而秦雲如此安排,也能間接為自己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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