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7章 邪盟(第1/2 頁)
《大明律》內設奸黨罪,曰:“若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者,皆斬,妻子為奴,財產收歸國庫也”。
自開國胡惟庸案後,再也沒有人膽敢以朋黨相稱,秉持著君子之交淡如水,關係再好也要減少私下來往,以免被有心之人惦記,參奏一本,說也說不清楚。
但在山東重地,卻有一個魯地救難會的存在,連百姓都知他的存在頗為大膽。要知道朋黨的解釋權在皇上手上,他覺得你們是朋黨,哪怕僅僅是暗通款曲也算朋黨,如果他覺得不是,就算親兄弟也能視為受奸人矇蔽……
跪在朱棣面前的李衛雖只是一個七品知縣,但在底層官場前前後後摸爬滾打了30年,深知官場黑暗,一句話說錯了都可能引來殺身之禍。
他曾經無數次夢見過自己得見天子的畫面,光那些八股讚美歌功頌德之文,隨口都能唸叨出十幾篇,篇篇不重樣。但李衛從未想過,會在地牢裡得見聖顏。
他的額頭掛滿了冷汗,隨著臉龐的皺紋落下,浸溼了他的鯰魚須,滴落在了潮溼的地板上。
“李大人,我還在等。”朱棣並非不悅,而是好心提醒。眼前的知縣是在思考,能面對龍怒還冷靜思考的官員,就已經可以勝過朝堂裡一半的同僚了。
他很清楚此刻自己的一言一行,不僅關乎自己的生死,甚至自己滿門妻兒老小。
“回您老話,魯地救難會……是邪盟。”在思考良久之後,李衛深吸一口氣,如此說道。
“多少人是魯地救難會的一員?”朱棣好奇道。
“山東境內,7品以上全數官員,包括各衛所的兵部將領。”李衛一句話,圈下來的人員數量就不會低於300人。
“誰是主謀?”朱棣臉色黯淡了下來。
“萊州府知府韓傑為會長,其用意是聯絡山東各地官員,做到難民的合理分配,避免隨便流竄的難民引起各地混亂,也能提供更好的救助,減少難民死亡,讓難民知道,在哪兒可以得到救助。”李衛述說的是救難會的宗旨。
“如此行善積德的會盟,怎麼變成了邪盟?”朱棣興趣都被吊了起來。
“因為救難,變成了一門買賣……”李衛叩首,自感罪孽深重,娓娓道來。
魯地救難會成立於一年半前,起初的目的真還就是為了幫助災區,疏散百姓,聯絡各地官員做好接收工作。這樣一來,受災之地就能減少暴發瘟疫的風險,還能更有效的發放糧食,錢財,恢復重建。
而接收的鄉鎮也會獲得一部分錢財補償,名曰“共患難金”。
因為魯地救難會的存在,山東的難民再也沒有出現過流竄到其他省份,引起各地治安問題的現象,難民的死亡也比往年要減少了五成以上,不管怎麼說都應該算功績一件了。
但在李衛看來,魯地救難會設計的一套救災機制,就是一門吃人不吐骨頭的生意。按照朝廷的規定,是按照災民數量提供的寶鈔賑災,再由民眾拿寶鈔購置米麵藥品,供生活所需。
但隨著人為操縱,寶鈔大規模貶值,災民所得根本無法維繫生活,唯一的辦法就是出賣自家祖產祖田,甚至插草賣兒女,才能顧個溫飽。
被髮配到各地的難民,也變成了最廉價的勞動力,不論老弱婦孺都要投身到當地建設之中,才有可能換來一份吃食。
林川痛罵北莊鎮的不做人行為,卻不知李衛已經盡力保障他們的生活,至少李衛從未貪汙過本該分發給災民的寶鈔,災民所買的稀粥,他也會死皮賴臉的找三家募捐,儘量多求一些米糧,讓那個稀粥更濃稠一點。
他只是一個七品的知縣,不是下凡的神仙,能做到這些已經是他能力的極限了。
身在魯地為官,不與之同謀,就是與之為敵,下場怎不比災民更加慘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