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死後盛名(4)(第2/5 頁)
因此我更想蒐集完剩下的碎片,索性調出鯨腦系統,主動查詢異常體的蹤跡,多日來我都未接收到異常體提醒。
沒想到壓根就沒有給我提示,這次異常體的名字竟然是李晟銘!
這件事大大超乎了我的預料,我立即問道:“死人怎麼也會是異常體?”
又覺得這樣問不妥,異常體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為什麼不能是死人,何況還有過先例——餘光耀。
鯨腦立即給了我答覆:“異常體必須是你能實時見到的,和生死狀態無關。”
“從始至終我都未曾見過李晟銘,他的人生全都在別人的講述中,難道死的不是李晟銘?”
“提示結束,線索需要你自己尋找!”
這一刻我才知道了什麼叫酒後吐真言,那次李丞譽的酒後胡言並不是他的牢騷之詞,這一切不符合邏輯之處似乎解釋得通了。
一開始,他只是說讓《縱火的普羅米修斯》這一本書出名,實際上在我的策劃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就委託人而言,李丞譽已經完成了對弟弟的承諾,他完全沒有必要出版完剩下的小說,還讓其餘作品也擁有與前作相當的熱度,為此他還冒著讓自己身敗名裂的風險,製造了另一起輿論事件,甚至不惜成為警方追蹤的嫌疑人。
這樣的代價過於沉重,他為何如此執著,就好像那些作品比自己的生命還要重要。
我終於明白了,這是小說家的深刻執念,李丞譽根本就是李晟銘,他從未遭遇過火災,更沒有死亡。
那麼真正遭遇火災,發影片博得公眾同情,在極度痛苦中死去的人又是誰?
這樣看來,他只是一個可憐的工具而已,影片中他從未說過話,是受傷無法說話,還是他人故意為之,這點無法推論。
想到此,一個為了不擇手段出名的惡魔形象浮現在我面前。
難怪他遲遲不肯露面,不僅是為了躲避公眾,更是為了躲避警方。
到此,真正的李晟銘野心表露無疑,原本他只是想借助那個被燒傷的可憐蟲,順利出版最後一本小說,可是他享受到了名利的滋味,但他不可能告訴世人真相,只能默默作為替身,因此心態陷入扭曲,忍不住找我述說。
但他知道自己後半輩子無望承認是這本書的作者,只好趁著僅存的熱度想要出版剩下作品,卻發現這個時代,越是火熱的東西,越是曇花一現,於是他只好犧牲自己,花了大價錢去做那樣的策劃。
這就是小說家的執念,就算付出一切,也要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作品。
我從此種推測中緩過神來,以上種種猜想並無實質性證據,那麼我只能自己偷偷調查了,首先就必須搞清楚真正死去的人是誰。
我又採取了老伎倆,假扮成記者,又來到那套曾經發過火災的房子,詢問鄰居,因為李晟銘的名氣早已經聲名遠播,所以鄰居知道這件事,老太太偷偷告訴我,這兩人是一對雙胞胎兄弟,長得很像。
除此之外,哥哥經常會推著弟弟回到這間房子,不過每次來都會匆匆離去。
這就印證了我的猜想,其實燒傷的才是真正的哥哥,而推著他回來的卻是弟弟,由於他們長得太相似,所以鄰居沒認出來。
而他們返回的目的只是拍短影片,只不過在裡面其實根本就沒拍到房子的全貌,其實他完全可以這個時候做策劃,沒必要找聚美。
那麼為什麼還要等到哥哥死去再去策劃這件事情,我始終也想不通。
來到那套房子前,天已經黑了,老式公寓樓裡那被燻黑的木門緊鎖著,從門縫中透出來冷峻的焦糊的風。
真正的李晟銘究竟躲在哪裡?難道他真的就此離開,永遠不在?
不,不可能,他應該隨時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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