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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這位堂兄是整個顏家除了爺爺以外,唯一不嫌棄原身的人。
即使知道原身並非顏家的孩子以後,也沒有對她表現出鄙夷和疏離,依然和過去一樣,把她當自己人。
顏與戴上鴨舌帽,起身,準備去校門口迎接堂兄。
顏與順著樓梯拾級而下,到一樓大廳時,好巧不巧的又雙叒叕遇到了那個學生會的帥哥。
他沒有戴袖標,卻依然高冷,冷眼看著她,彷彿在看一個低賤如螻蟻般的生物。
顏與下午和同桌打聽過了,這人叫沈括,理科班的no1,是整個七中唯一能在顏值上和程翊這個男主一決高下的男人。
見對方用那副高高在上的眼神打量自己,顏與在心裡豎起兩個中指,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便抬腿往外走。
沈括平白無故捱了一記白眼,心裡只覺得莫名其妙,懷疑這個女生腦子有坑。
同時,他又覺得顏與是在故意吸引自己的注意力。
不得不說,她的計劃奏效了。
他現在不僅記住了她那頭扎眼的黃髮,還記住了她那張明艷張揚的臉。
顏與要是知道他在想什麼,絕對能抽出四十米長的大刀砍死他。
她早過了中二的年紀,對這種自詡清高,還愛裝逼的小屁孩兒一點興趣都沒有。
她跑到校門口,站在大樹下等堂兄,過了二十分鐘,腿都快站麻了,才看見一個穿著黑t,戴黑色頭盔的傢伙騎著拉風的哈雷過來。
周圍的同學都看呆了。
女生喃喃:「哇,好帥啊!」
男生驚呼:「靠,是哈雷!」
顏銘摘下頭盔,捋了捋帥氣的髮型,看著幾天沒見就大變樣的堂妹,「你怎麼想起搞樂隊了?想唱歌你直接過來跟我混不就行了,哥帶你飛。」
顏與:「國慶文藝匯演,高一高二每個班都要出個節目,我原本是想跳舞的,現在改變主意了,打算弄個樂隊上臺唱歌。」
顏銘沉吟片刻,蹙眉問:「樂器呢?準備了嗎?」
「音樂室有樂器,我已經跟老師申請過了,晚自習的時候去練習。今天找你來,是想讓你幫我參謀一下,我不太懂這方面的東西。」
「瞭解了。」顏銘點點頭:「不過,我現在還沒吃晚飯呢。」
「……說吧,想吃什麼,我請客。」
「嗐,那怎麼好意思呢。不過你都這樣要求了,哥哥我也不好意思不給你面子。走,咱們去前面那家滷肉店,他們家的鹵豬蹄特別好吃。」
顏與:「……」
你是來蹭飯的吧?
請顏銘吃完大豬蹄子,顏與帶他去藝術活動中心,在一間落滿灰塵的房間的角落裡找到了一臺架子鼓,兩把電吉他和一臺電子琴。
顏銘上手試了一下,連連搖頭:「這不行,質量太差了,音都不準,還有這個架子鼓都破成這樣了,根本不能用。」
顏與:「沒事兒,我明天去買新的,今天先湊合一下,他們說自己會打鼓,會彈電吉他,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你幫我看看。」
顏銘:「買什麼啊,我家有一套,你把那個拿來用唄。」
顏與:「你那套裝置那麼貴,要是給你弄壞了……」
顏銘笑:「弄壞了你就花錢給我換套新的唄。」
顏與:「……」我看你就是想讓我出錢給你換裝置。
沒一會兒,17班來人了,是兩個女生,竇婉婉和宿昕昕。
顏與看見同桌,愣了一下:「昕昕,你也是來參加初選的?」
宿昕昕臉皮薄,膽子也小,急忙紅著臉解釋:「不是,我是陪婉婉來的,她會彈吉他。」
「哦~」顏與點點頭,把電吉他交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