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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平生臉上從容虛假的笑停住了,須臾後他垂眼,像被潑了水的畫卷似的褪去顏色,他聲音低低淡淡,像是在和身旁什麼人輕聲說:「我不怕。但不能悔。」
「……」
「我不敢悔啊,你一定懂的,是麼。」
「……」
話末,坐在書桌後的任平生突然沒什麼徵兆地抬起桌下的手。這個動作驚得桌前幾人警覺,毫不遲疑地槍響數聲。
血霧升騰。
而那個喪盡天良的惡人在最後時刻還是用盡最後一絲力氣艱難抬手,他空握的手指張開,慢慢撫摸過書桌一角。
那裡刻著一個字。凌府的「凌」。
摸盡最後一筆,溢位鮮紅血跡的唇輕輕一勾,任平生合上眼,心滿意足地跌下了手。
作者有話要說: 戲中戲結束!
有一部分設定好了但是略過了,你們可以自由腦補。因為太虐了的不想寫(。)
第59章
在《剿蛇》劇組的戲份殺青以後, 宋與在家裡緩了兩周,誰也不見。
他在演技方面從來不是那種收放自如的經驗派或者天賦派,連演員職業都是中途轉道, 後來後到, 又不是科班出身, 宋與演戲就都是用最笨的方法——高度共情, 完完全全浸入角色,甚至達到戲裡戲外自我難辨的程度。
這個法子的好處是自然, 不出戲,吃透角色後甚至不經意就能有點睛之筆。壞處同樣明顯:入戲慢、出戲難,內耗嚴重,無論喜怒哀樂的情緒動到極致,都容易傷身。
而且越是寫得深入、摳得透徹的角色,「副作用」就越嚴重。錢淼早就勸過宋與換個路子、不必求太出彩, 但宋與骨子裡驕傲又倔得很,既然這是他選擇的職業, 那他就想做到最好, 所以並沒放棄。
任平生這個角色就是宋與入行以來接觸的最「傷」的一個了,即便在家裡悶了半個月,他也沒能完全從戲裡走出來。
不過兩周過去, 總算是能見人了——雖然是半強迫的性質。
宋與不情願地把防盜門拉開了一條寬縫, 目光對上門外戴著黑口罩黑棒球帽的男人。
四目相對, 宋與低輕著聲:「不是說好,等我去找你, 我們再見面——」
「你好。」
「啊?」一句就把宋與客氣懵了。
那人不緊不慢地接上後半句:「打劫。」
「……」宋與,「?」
宋與沒來得及反應,門外比他高半頭多的男人一低身, 輕易鉗住他手腕,宋與本能往後退身想避開這鉗制,於是一步向後就給男人讓出了可乘之機。
黎也另一隻手毫不客氣地扒開那條寬縫,邁步踩進門,手壓在後背身關合——
一套動作行雲流水,宋與回神的時候,某人已經施施然靠在他家門內,摘了口罩垂眼睨他了。
「你怎麼…」宋與放棄徒勞的問題,「你來做什麼。」
黎也:「不是說了麼,打劫。」
「?」
「不劫財,劫色。」黎也沒放開宋與的手腕,把人往自己身前輕拉扯了下。
宋與猶豫,但沒反抗,順勢傾上去接住了落下來的那個吻。
黎也靠著防盜門低身,手從宋與的手腕鬆脫,攀過他修長的背脊,最後抵上青年頸後。他指腹使壞地加力,迫得宋與微微仰頭,唇齒被他更多地侵佔和汲取。
宋與對接吻生澀,而且臉皮太薄,更沒黎也這老流氓不恥鑽研的「好學」「上進」勁兒。沒用多久他就節節敗退,被那人抵上玄關冰涼的牆壁,上下欺負。
直到某個極點,小狼崽子忍無可忍惱羞成怒,一巴掌把大獅子的腦袋拍到一邊去。
黎也撐著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