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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er…lee,同樣很高興認識你。”李野順嘴就給自己起了個英文名字,他覺得這樣比較酷。super…lee,聽上去比super…man帶勁多了。
說著,李野便毫不客氣的將麗薩攬入了懷抱之中,這是他的女人,雖然沒有什麼感情基礎存在,更像是男人的戰利品,但畢竟是他的女人。
對於李野的動作,路德休斯並沒有太過於介懷。因為在李野說自己是用力量掙開繩索之後,他就認可這個女婿。他不是個腦容量特別發達的男人,他的腦漿可能還沒有他小拇指上面的肌肉多。所以,凡是能在力量有建樹的人,他都會認可。
“你喜歡我女兒嗎?”路德休斯正色問道。
“現在還不喜歡,但是我會照顧她直到她離開我,畢竟我是她第一個男人。”李野一本正經的如實說道:“我國家的人非常重視第一次的。”
李野這番實話實說若是換做其他父母,肯定會勃然大怒,沒有人願意將自己的女兒交給一個不喜歡她的男人。但是,眼前這個路德休斯卻還對李野伸出了大拇指,並讚道:“我很欣賞你,你擁有最高等的人格,誠實。將麗薩交給你,我很放心。”
路德休斯的思維方式顯然跟普通人不一樣,但是李野很喜歡,因為這樣意味著他們之間不會存在隔閡。這樣的話,就輕鬆許多了。
果然,很快,兩人就熱絡了起來,如果不是麗薩在,兩人早就稱兄道弟了。而讓他們熱絡起來的原因很簡單,李野扳手腕贏了他,他確定李野是一個非常有力量的男人,他的擇婿標準只有兩個,有力量,誠實。而李野都具備了,他自然是越看李野越喜歡。
兩人熱絡起來後,路德休斯連忙將他的老夥伴召集過來,介紹李野給他們認識。聊了一陣,喝了一些啤酒烤肉後,路德休斯將邀月寶劍跟飛刀還給了李野,原本他想留下邀月寶劍,他不知道那是一把寶劍,他認為那是一根腰帶,因為他無法拔出來,涼颼颼的他很喜歡。
李野怎麼可能將寶劍拱手讓人,他連忙拒絕,然後將邀月寶劍拔出來,頓時揮舞一陣之後,唬的這幫美國肌肉男一愣一愣。路德休斯也連忙表示自己不能橫刀奪愛,這麼好的東西應該送給一個能夠駕馭他的人。是的,他努力嘗試過拔尖五十次以上,都沒能拔出分毫。
當晚,擁著麗薩美美的睡上一覺,天色泛白的時候,兩人又意猶未盡的大戰了一場。天光大亮後,麗薩是怎麼也無法直立起身了,她身體素質好,但還是沒有好到可以二十四小時之內經受兩次李野的暴力侵襲。
吃早餐的時候,路德休斯問麗薩怎麼沒有過來,李野直接回道今天早上我將她操了一頓,現在起不來。路德休斯聽後大讚李野男人雄風,自己果然沒有看錯人。然後又吹噓了一陣當年他是如何搞麗薩他媽的,說的唾沫橫飛,李野聽後腦袋直流冷汗,心道這麼耿直的人也就在美國這嘎達能生存了。真擱到我國,不是被賣去苦窯當廉價勞動力,就是被賣去鴨店坐…臺了。
吃完早餐,路德休斯帶著李野逛了逛他的武器兵工廠。從他嘴巴里得知,原來這裡是一個摩托加工廠,後來破產,老闆捲鋪蓋走人了。他受通緝逃到這兒後,就將這裡改成了兵工廠,帶著兄弟們靠販賣武器賺錢。他在紐約讀大學的女兒麗薩經常回來看她,有事沒事就去她叔叔開的汽車旅館去宰客,這就是為什麼她會在那遇見李野的原因。
得知這裡原來是個摩托車加工廠,現在又是個兵工廠。李野頓時就來了一個大膽的計劃:現在這裡有充足的原材料,為什麼我不將水陸空三棲摩托飛艇造出來呢?有了它,躲避追擊更容易啊?而且還可以隨時隨地起飛跨越太平洋返回祖國大陸呀?
一想到這兒,李野立馬行動。於是對老丈人路德休斯說道:“我想在這兒呆十天沒問題吧?還有,我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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