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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嘭&rdo;的一聲巨響,房門應聲而開。李軍則應聲蹲下抱著右腿,臉上露出痛苦的神情,小聲嘀咕了一句:&ldo;這門咋這麼結實!&rdo;
&ldo;腿沒事吧?&rdo;宋廷軍問李軍,不等他回答,已經陳紅和張廷走進了房間。
樓上的叫罵聲更加激烈了,還有人穿著拖鞋&ldo;咚咚咚&rdo;跑下樓的聲音。一個青年男子拿著棒子氣勢洶洶地跑到李軍面前,做發威狀。李軍艱難地站起身來掏出證件亮在他面前:&ldo;警察辦案,回去睡你的覺,否則我告你襲警!&rdo;
&ldo;靠!&rdo;青年男子不滿地罵了一句,轉身&ldo;咚咚咚&rdo;跑上樓去了。
此時是正午,房間裡卻有點昏暗,窗簾將窗戶遮得嚴嚴實實。三人掃視了一下整個房子,目光被齊齊吸引向了一個方向,――在牆角的飲水機旁赫然躺著一個人,旁邊散落著一些東西。
李軍一瘸一拐地跑進來正要說話,宋廷軍對他做了一個禁聲的動作。
&ldo;請問,是羅先生嗎?&rdo;宋廷軍對著牆角的人問。
沒有回應。四人的心頭馬上掠過一種不祥的預兆。
&ldo;我去拉開窗簾!&rdo;張廷說著向窗戶邊快步走去。
&ldo;不要拉窗簾,去開燈!&rdo;宋廷軍果斷地說,快步走向飲水機。
&ldo;為什麼不拉窗簾?&rdo;李軍追上來問。
張廷找到開關開啟了電燈,整個房子瞬間光亮起來。
宋廷軍在那人面前蹲下,戴上手套一邊檢視一邊說:&ldo;如果是密室殺人,每一個通往外界的出口上都可能留下線索,拉開窗簾就會破壞案發現場的痕跡。&rdo;
&ldo;那門……&rdo;李軍尷尬地看了下被自己踢開的門,欲言又止。
&ldo;有些破壞是必須的。&rdo;宋廷軍無奈地聳了聳肩說。
&ldo;要不要叫救護車?&rdo;陳紅走上來問。
&ldo;如果我們能早來一天還有這個必要,但是現在已經用不著了。&rdo;宋廷軍看著地上的死者說,&ldo;小張,我們需要人手封鎖現場,把兄弟們都叫來。&rdo;
&ldo;好的。&rdo;張廷答應到,掏出手機走向門口。
&ldo;小李,你去臥室檢視一下。小紅,做記錄!&rdo;宋廷軍開始分配任務。
李軍答應了一聲往臥室走去。陳紅馬上拿出紙和筆。
&ldo;時間:2006年10月14日下午2時10分。地點:永興路28號103房。&rdo;宋廷軍一邊檢視一邊說,&ldo;房門從裡面反鎖,窗簾緊閉,室內擺設規則整潔。死者身著李寧運動服,戴防沙墨鏡,面板乾燥收縮,嘴唇乾裂,身上無傷口,疑是……&rdo;說到這裡,宋廷軍和陳紅都把目光投向了死者身後的飲水機,那裡面還有半桶多水。宋廷軍頓了頓,還是把下半截話吐了出來:&ldo;饑渴致死,具體死因有待法醫檢查後給出。&rdo;
陳紅眼裡閃現出驚訝的神情。
&ldo;繼續寫,&rdo;宋廷軍站起來說,按了下飲水機的出水開關,水流象被久禁的囚犯一樣奔跑出來,&ldo;死者背靠自動飲水機,盛水桶餘水半桶,飲水機工作正常。死者左側有李寧大揹包一個,身前散落各種便攜食品和一個防曬儲水袋,指南針,還有……&rdo;
說到這裡,宋廷軍發現地上有一個小本子,蹲下去拿起來開啟看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