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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紀的歐洲,基督教的勢力及於一切,所以我們到歐美的博物院去參觀,見到所有中世紀的繪畫都以聖經故事為題材,表現女性的人也必須透過聖母的形象。直到文藝復興之後,凡人的形象才在繪畫和文學中表現出來,所謂文藝復興,是在文藝上復興希臘、羅馬時代對「人」的描寫,而不再集中於描寫神與聖人。
中國人的文藝觀,長期以來是「文以載道」,那和中世紀歐洲黑暗時代的文藝思想是一致的,用「善或不善」的標準來衡量文藝。《詩經》中的情歌,要牽強附會地解釋為諷刺君主或歌頌后妃。陶淵明的《閒情賦》,司馬光、歐陽修、晏殊的相思愛戀之詞,或者惋惜地評之為白璧之玷,或者好意地解釋為另有所指。他們不相信文藝所表現的是感情,認為文字的唯一功能只是為政治或社會價值服務。
我寫武俠小說,只是塑造一些人物,描寫他們在特定的武俠環境(中國古代的、沒有法治的、以武力來解決爭端的不合理社會)中的遭遇。當時的社會和現代社會已大不相同,人的性格和感情卻沒有多大變化。古代人的悲歡離合、喜怒哀樂,仍能在現代讀者的心靈中引起相應的情緒。讀者們當然可以覺得表現的手法拙劣,技巧不夠成熟,描寫殊不深刻,以美學觀點來看是低階的藝術作品。無論如何,我不想載甚麼道。我在寫武俠小說的同時,也寫政治評論,也寫與歷史、哲學、宗教有關的文字,那與武俠小說完全不同。涉及思想的文字,是訴諸讀者理智的,對這些文字,才有是非、真假的判斷,讀者或許同意,或許只部份同意,或許完全反對。
對於小說,我希望讀者們只說喜歡或不喜歡,只說受到感動或覺得厭煩。我最高興的是讀者喜愛或憎恨我小說中的某些人物,如果有了那種感情,表示我小說中的人物已和讀者的心靈發生聯絡了。小說作者最大的企求,莫過於創造一些人物,使得他們在讀者心中變成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藝術是創造,音樂創造美的聲音,繪畫創造美的視覺形象,小說是想創造人物、創造故事,以及人的內心世界。假使只求如實反映外在世界,那麼有了錄音機、照相機,何必再要音樂、繪畫?有了報紙、歷史書、記錄電視片、社會調查統計、醫生的病曆紀錄、黨部與警察局的人事檔案,何必再要小說?
武俠小說雖說是通俗作品,以大眾化、娛樂性強為重點,但對廣大讀者終究是會發生影響的。我希望傳達的主旨,是:愛護尊重自己的國家民族,也尊重別人的國家民族;和平友好,互相幫助;重視正義和是非,反對損人利己;注重信義,歌頌純真的愛情和友誼;歌頌奮不顧身的為了正義而奮鬥;輕視爭權奪利、自私可鄙的思想和行為。武俠小說並不單是讓讀者在閱讀時做「白日夢」而沉緬在偉大成功的幻想之中,而希望讀者們在幻想之時,想像自己是個好人,要努力做各種各樣的好事,想像自己要愛國家、愛社會、幫助別人得到幸福,由於做了好事、作出積極貢獻,得到所愛之人的欣賞和傾心。
武俠小說並不是現實主義的作品。有不少批評家認定,文學上只可肯定現實主義一個流派,除此之外,全應否定。這等於是說:少林派武功好得很,除此之外,甚麼武當派、崆峒派、太極拳、八卦掌、彈腿、白鶴派、空手道、駘拳道、柔道、西洋拳、泰拳等等全部應當廢除取消。我們主張多元主義,既尊重少林武功是武學中的泰山北斗,而覺得別的小門派也不妨並存,它們或許並不比少林派更好,但各有各的想法和創造。愛好廣東菜的人,不必主張禁止京菜、川菜、魯菜、徽菜、湘菜、維揚菜、杭州菜、法國菜、義大利菜等等派別,所謂「蘿蔔青菜,各有所愛」是也。不必把武俠小說提得高過其應有之份,也不必一筆抹殺。甚麼東西都恰如其份,也就是了。
撰寫這套總數三十六冊的《作品集》,是從一九五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