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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一般人不易注意的地點,也就是我親自設計的與《方丈記》之謎有關的地點,讓他在十分自然的、合乎他思維方法的搜尋中,發現我〈菊川〉的屍體,我假意許諾菊川一百萬元,把他騙到一心堂遺蹟的展望臺處,然後在展望臺下面的杉樹林中將他殺死。菊川時雄作夢也未想到我會殺死他,他的死是我整個行動計劃中的重要一壞。隨後,我取下他的指紋,燒毀了他的面容。
不難想像,一個人殺了人後,他的犯罪速度就如同一件物體從高坡直滾下落一樣,變得飛快起來。我不得不加快進行下面安排的一系列行動,值得內疚的是,我利用了我的學生一色升,他使我冒名頂替的作案方法收到了令人滿意的效果。為了使人認為被殺的菊川確是我本人,我脫下自己的衣服給死者穿上,又用煤油毀壞了他的面容,當然,僅僅靠這並不能使警察走進我的圈套,可喜的是他的血型與我相同,這是不可多得的有利條件,我現在只需在指紋上下下工夫就行了。
我把自己留在家中的一切指紋都事先抹掉,在威士忌酒瓶上按上被殺的菊川的指紋,並有意不讓妻子觸控那酒瓶,以引起她的注意,給她留下印象。另外,我還把一部分報紙和書籍隨身帶到犯罪現場,按上屍體的指紋後再帶回家,這些,你們只要去我家調查核實就會全清楚的。
我要給人一種我正熱衷於《方丈記》研究的印象,並希望在適當的時候讓人發現我被人殺害,因此,在這方面我一直盯住了一色升,只要他為尋找我的蹤跡而四處奔波就行了。於是,我多次給他看信件之類的物品。其實,信件也罷、備忘錄也罷、錄音帶也罷,都是按《方丈記》之謎的解破這條線索設計的。我將一本自認為很重要的書借給笹井,並且在其中有意夾一張暗示著案情的紙片,也是出於同樣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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