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會議(第3/4 頁)
對你說的是真心的,你明白嗎?”莫逸信沒法回答,因為不知道怎麼回答。正在這時,身後的門又是一聲“哐當”開了,剛才那位仁兄又推門進來了,徑直往沙發走去,莫逸信對面那位徹底惱羞成怒,大聲呵斥“滾出去!”可是沒奏效,那位仁兄頭也不扭,直接坐到了沙發上,女領導瞪眼看著他,他把頭低下來,一言不發,這次兩人僵持了好幾分鐘,不是兩人,是三人,不知道他們兩個怎麼樣的,莫逸信心中是十五個水桶打水,七上八下,不知道如何應對這種場面,一動不動呆坐在那裡。
還是女領導見多識廣,第一個打破僵局,沉聲對莫逸信說“你先回去,我一會再打給你!”莫逸信如同得了聖旨,答應一聲,起身迅速、毫不猶豫,拉開凳子、放回凳子、轉身、開門、關門一氣呵成,以最快的速度下樓回到辦公室,完成了大逃亡,坐在辦公室凳子上,出了一身冷汗,大腦一片空白,半晌沒過來勁,也不知道那兩位會不會打起來。
莫逸信又在辦公室待到近十二點鐘,電話一直沒打過來……
“莫大隊!你來發表一下看法!”
老莫感覺旁邊有人用手碰了一下他的大腿,瞬間從夢中驚醒過來,一看還在三樓會議室,暈!剛才進入了夢境中的夢境,老莫感覺一身冷汗,一抬頭看到文局長正盯著自己,趕忙回答“好的,文局,我來給各位領導同志彙報一下我的看法!”
“從現場勘驗情況說起吧!”
“首先,三十七具胎屍被分裝在七個醫用垃圾袋中,被拋棄在連湖村東玉米地內,距離高速南站入口約八公里,距離高速下方的107國道距離約八公里。根據法醫檢驗情況,胎屍均被摘除肝、脾兩器官,其他部位未發現異常。所以我的判斷是,行為人把這些胎屍作為垃圾丟棄的目的很明顯。”
“嬰兒遺體可能是某地醫院引產、流產或者病亡的死嬰,或者其他途徑形成。按法律規定,屬於醫療垃圾。不管這次的三十七具嬰兒遺體來源如何,隨便丟棄就是違法的。”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27條規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在運送醫療廢物過程中應當確保安全,不得丟棄、遺撒醫療廢物。”
“第47條規定,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汙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以上法條的內容,這次的丟棄嬰兒遺體的行為,肯定違法,並有可能觸犯刑法,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就是要查清楚這三十七具嬰兒屍體的來源。根據現場勘察發現,這些嬰兒屍體均被摘除肝、脾,我查閱了大量的資料,這些被摘除的肝、脾很有可能被用於製作胎肝懸混液,用於治療重度肝病或者其他疾病。”
“這麼大量的嬰兒屍體被摘除肝、脾不是一個小工程,需要有規模的團隊配合才有可能完成。從嬰兒離開母體開始,運輸、儲藏、摘除肝脾手術、藥品製備、醫療廢物處理等環節都需要查清楚。”
“每一環節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比如製作胎肝懸混液的機器裝置應該是專用的,所以我判斷這不是一次偶發事件,應該是一個專門做這種工作的團隊,針對有需求的社會群體提供專門的服務,暗地裡可能存在著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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