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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的很平常的樣子,準備離開派出所。話說他要真是我隔壁跟蹤監視我的人,我也不想過度注意他,然後讓他察覺到我發現了他的存在,那可就麻煩了。
從衛生間出來之後,我就向著派出所的門口走去。從走廊拐了兩個彎兒之後,我就來到了門前大廳。
來到了門口,我特別向著我寶馬車的方向看了過去。
我注意到,當我來到了門前大廳的時候,偷摸蹲守在我寶馬車屁股後面的那個把自己捂的嚴嚴實實的人&ldo;出溜&rdo;一下就跑出了派出所院外面。要不是我刻意留意他,我根本就不會注意到這個人的存在,一定會完完全全的忽略了他。
留意到這個細節,我就知道,他這是看我出來了,然後就趕緊躲開了。這樣看來,我的行蹤其實他一直都在注意著,其他的時候我沒留意到,但這一次,我抓到了他的尾巴了!
等我來到了寶馬車前後,我就用車鑰匙開啟了車門,然後開車向外面主道駛去。
我發現,當我開著車子駛離了派出所院外來到主道後,我就再也看不到那個人的身影了,也不知道他躲在了哪裡,就感覺他這個偷偷跟著我的人突然就人間蒸發了似的
離開了派出所,我就去了農行,然後拿出手機的時候,我看到吳所長的卡號簡訊已經發給了我。
等我按照卡號把六萬塊錢轉給他之後,我就準備回家。
可是突然我又想,回家也沒意思,也就是躺著待著或是玩玩電腦,倒不如我去北橋太平間溜達溜達吧!
那個吳所長不是口口聲聲說,太平間的高叔說我是剁碎女屍的罪魁禍首嗎?我得去找他問問,雖然我認為這是吳所長編造的瞎話,但同時我覺得,這事兒不能就這麼稀里糊塗的過去了,我去實打實的問問才好。要是這個被吳所長稱為高叔的人一口咬定是我,那我就得小心謹慎的問一下,為什麼他會說這個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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