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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您另作報告。”過了三天,秦檜又留在趙構身邊奏事,趙構想講和的思想已經很堅定了,但秦檜還以為沒有達到火候,他說:“我恐怕別的方面還有不方便,想請陛下再認真考慮三天,容我向您另作報告。”趙構說:“好吧!”又過三天,秦檜就象當初一樣,獨自留在趙構身邊奏事。他清楚地掌握了趙構確實堅定不移地要講和了,於是拿出早已草擬好的向金求和書,仍聲稱不許群臣干預。
紹興九年(1139年),秦檜不顧趙鼎、胡銓、韓世忠、張浚、王庶、岳飛、李綱等反對議和的上書,簽訂了第一個宋金和約。趙構怕事,裝病躲進宮中,由秦檜代行皇帝職權,跪拜在金使面前,簽字畫押。從此,秦檜在朝廷中的身價提高了,宋金戰和問題開始由他左右。
秦檜是在趙構委託他充當對金投降的全權代表之後,才開始進入朱熹所說“中則挾虜勢以要君”階段的。進入這一階段之後,朝廷一切重大舉措,都取決於秦檜,高宗幾乎不可能獨立作出任何決定。秦檜在南宋王朝中所處的地位,便不再是居於皇帝趙構之下,而是能夠玩弄趙構於股掌之上,是趙構必須仰承他的鼻息的一個人物了。
宋金第一個和約簽訂不到一年,金統治集團內部就發生了政變,對南宋主張用誘降講和策略的撻懶被殺,宗弼(兀朮)上臺。從紹興十年(1140年)起,金撕毀和約,以宗弼當統帥,揮軍直取河南,陝西。南宋抗金將領岳飛、劉琦在人民群眾的支援下,痛擊金兵,打出了一個大好局面。金兵將校紛紛準備投降,甚至素以狡悍著稱的金帥烏陵思謀,也控制不了部下,只能下令待岳家軍到即降,金將軍韓常想以五萬騎兵內附,岳飛迎著勝利的形勢,非常高興,對部將們說:“直抵黃龍府(今吉林農安,女真族根據地),與諸公痛飲耳!”正待不日渡河,而秦檜卻想把淮河以北土地送給金朝,命岳飛退兵。岳飛給朝廷的報告說:“金人銳氣喪失,氣節敗壞,把裝備糧草全部丟棄,疾走渡河。而我軍將士聽命效勞,所向披靡。時不再來,機難輕失。”要求乘勝進軍。秦檜深卸岳飛抗金意志不可奪,就先撤張俊、楊沂中的軍隊,而後說岳飛孤軍不可久留,嚴令迅速退兵。趙構、秦檜一天之內連下十二道金字牌(用木牌朱漆黃金字,使者舉牌疾馳而過,車馬行人見之,都得讓路,一天要走五百里。用它傳送最緊急的軍令詔令),緊催撤軍,岳飛憤慨惋惜地哭著說:“十年之功,廢於一旦!”下令忍痛退兵。人民攔馬痛哭,岳飛悲泣。以趙構、秦檜為代表的南宋投降派是實權派。他們既擔心抗金戰爭的順利發展會激起女真貴族的不滿,也憂慮岳家軍的迅速壯大,會威脅他們的統治地位,因此,勝利在望之際,迫令岳飛撤退。
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秦檜唯恐重要將領難於駕馭,就想法收他們的兵權,以掃除不利於他投降活動的障礙。於是密奏召三大將韓世忠、張俊、岳飛入朝,“論功行賞”。三將到臨安,韓世忠、張俊被任命為樞密使,岳飛為副使(樞密使、樞密副使都是負責軍國要政的)。明升官職,實解兵權。同時還撤銷了專為對金作戰而設定的三個宣撫司。
宗弼得知秦檜解除三大將兵權,自毀長城的訊息後,就乘機一再對南宋進行軍事威脅。他通知趙構說,各路大軍水陸並進,南下問罪,示意,如肯順降,須以淮水為界,把淮水以北土地和人民割讓給金國。同時,金朝派人指使察檜,必殺抗金戰爭中最出力的岳飛,才可議和。紹興十一年(1141年)九、十月間,秦檜按金人授意,興起岳飛之獄。他派諫官万俟卨收集偽證,組織獄詞,羅織罪名。秦檜又串通張俊,收買、勾結岳家軍重要將領張憲部將王貴、王俊等人,秉承秦檜意旨,誣告張憲欲據襄陽為變,以謀恢復岳飛兵權。張憲遂被捕入獄,將岳飛,岳雲父子也送大理寺(南宋最高審判機關)。岳飛被捕後,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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