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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芳自己尋了一個小店住下,每日吃館子泡澡堂於,等著好時機再出城上山。
那一日他洗舒服了從浴池裡面出來,看見一群老兒手裡拿著個招貼在研究議論,譚芳湊過去看看,只一眼,便一把奪過來,他見劉南一的照片貼在上面,將行文速速通讀三遍,還道自己是不是看錯了,悶聲問旁人:這,這說的是什麼啊?”
“女賊啊,夥同土匪打劫銀行。證據確鑿,年後問斬。”
譚芳只覺得一股子涼意從腳後跟順著後脊樑直通頭頂,一雙拿慣了砍刀**,殺人頭,摘人心都鎮定自若的手寒戰發抖。他匆匆穿了袍子,奪門出去,回到旅館,開門進了自己房間,卻見一人坐在那裡:是扎著麻花辮子的小鳳。
小鳳道:“你得走。”
譚芳坐下來:“去哪裡?”
“回山上。”
“為什麼?”
“留在這裡,怕你亂動。”
譚芳低頭不語。
小鳳走過來,手裡也拿著印有南一頭像的告示:“連我都看得明白:這是在釣魚呢。”
“釣魚我也得去!”
“去了就是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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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的事兒!”
“那可不是你自己的事兒。”幾個兄弟聞聲推門進來,各自手裡拿著傢伙。
譚芳反而鎮定了,心裡面盤算著自己已經死了幾回了?他打架鬥很,用鋤頭卸掉了地主兒子的膝蓋骨,逃生上山當了土匪。個子都沒長齊全呢,就跟一班大哥下山劫道,被鏢頭把刀架在脖子上都不肯放開手裡裝著財寶的袋子。蹲在雪窟窿裡面守夜,差點沒被凍死。他老爹被地主欺負,他下山去擺平,小肚子上被人戳了刀子,硬扛著走了好遠,一頭倒在雪地裡面,結果被那個女孩扒出來,揹回家,救活了。
這個女孩怪好看的,但有點愣頭愣腦,待他好,喜歡他,用各種藉口跑到山貨店去偷偷看他。撲到他懷裡又叫又哭。他告訴她不要再來找他了,她一準兒是不甘心,又去山貨店門口轉悠,被拿到線索守在那裡的軍警捕到。他得救她出來。不是他,人家平平安安的沒事兒。救不出來就把她換出來,反正這條命要不是她出手相
救,兩年前的冬天也就交代在雪堆裡了。他賺了兩年呢。
想到這裡,譚芳已經拿定了主意,看看圍上來的幾個兄弟:“我必須走。但那是我自己的事兒。兄弟們信得過就放我走,舌頭我吞到肚子裡面都不會吐露一個字兒。兄弟們信不過我,刀就朝著脖子上砍,我還是得走。頭沒掉腿就還能動。”
他心意已決,不惜赴死。為首的禿頭虎視眈眈地相模半天,收了架勢,啐了一口,帶著小鳳和眾兄弟離開之前恨恨道:“你啊!你是敗在女人身上了你!”
譚芳回了山貨行,開啟門,拆擋板,把貯藏的板栗榛子各色山貨晾好擺好,又給自己沏了一壺茶,沒一會兒他等的一夥人到了。譚芳笑笑:“爺們要什麼山貨啊?”
“山貨不要,你跟我們走一趟。”
顯瑒放下電話,沉吟良久。
明月道:“王爺…”
顯瑒看看她,又看了看坐在那裡焦急無比的劉氏夫婦,兩天過去了,終於得到些訊息,只是情況是如此棘手,他也覺得為難了。
“王爺打聽到什麼,但說無妨。”明月說。
他點點頭:“還好。也沒被難為。他們要的不是南一。”
劉先生道:“您請,您知道什麼,就請都告訴我們吧。”
“年前臘月二十七,奉天銀行的劫案,您是知道的?”
“南一跟這事兒有關?”
“有關。”顯瑒乾脆地回答,“軍警們說有關那就是有關。藉著她逮住一人,被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