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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區的莊子也給賣了。張氏只得帶著兒子媳婦投奔了孃家。孃家舅舅嫌丟人,隨便找了個犄角旮旯的鄉下,買了一處舊屋,又置了幾畝薄田,也算是全了十幾年的兄妹情,這之後就再沒管過他們。
但凡,劉家幾人是個能吃苦的,日子也能過下去,偏他們好逸惡勞慣了。到了鄉下後一個比一個斷手斷腳生活不能自理,唯一一個勤勞能幹的就是兒媳婦。
娶前兒媳婦時,劉家已敗落的不成樣子了。張氏精明,心知好人家的肯定看不上她家,便張羅著買了個女人回家傳宗接代。女人是個苦命人,到了劉家後原本也想好好過日子的。她不怕苦不怕累,伺候公婆丈夫盡心盡力。
懷孕七八個月的大肚,還冒著嚴寒從山上挑水回來喝。
吃不飽穿不暖,還被婆婆磋磨這都不用說了。等到臨產,難產喪命,基於都有些理所當然的意思了。
張氏看下來的是個丫頭,當場就生了捂死孫女的心。也幸而劉宗孝那玩意突然良心發現,給搶了下來。
小丫頭磕磕絆絆的長大,沒病死凍死餓死被狼叼走,真不是一般的命大。
長到四五歲,張氏終於覺得這丫頭留著還有那麼點用處了,跟她那苦命的娘一樣耐糙,家裡的活可算是有人幫忙分擔了,自此後張氏便越發變本加厲,什麼活都要使喚孫女。同村有看不過眼的,張氏便跳起來指著別人鼻子罵,她是什麼話都能說出口的,別人將她家當成瘟疫,哪敢沾染,也都遠遠避開了。
言歸正傳,卻說張氏一看葉善身上的紅嫁衣髒汙不堪,登時比死了親娘還難受。她是不要什麼臉面的,但是她兒子要啊。要不是為了兒子娶媳面上好看點,她也不會將自己珍藏的寶貝拿出來給葉善穿。
她所有值錢的首飾都被兒子給當了,如今僅剩的一點關於昔日美好的回憶就只剩這一身嫁衣了。當即發了瘋,生撕活剝般的撲過來就要掐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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