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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演員臉……呃,與這個目如滄海心有桑田的李尋歡在一塊。
我倆很有詩情畫意地泛舟,顯然他很喜歡我的腳踏舟。
先前授歌給如玉之所以選擇在湖上,主要是如玉說怕隔牆有耳鬧“花魁間諜”,畢竟她不比之前的花魁聰明,過目不忘的風塵女子很多,她要保住花魁的位置就必須彈唱別人沒有的曲目。
而我,僅僅覺得此舉頗能體現葉大公子的風流多情。
李尋歡認為湖上確實安全許多,特別是方便我這不會“默記”的笨學生一遍又一遍地念誦。
我很聽他的話,畢竟在我以前的觀念中,老師是要錢的,大哥是免費的。
這位大哥想必沒見過我這樣看似有文化實則沒啥墨水的人,我每問他一字都能看見他的眉輕輕一動,許是有些不耐。
“紅袖,你究竟識不識字?”當我第三百七十一次唸了個半邊字時他終於皺了眉。
呃……中年禍水王為什麼不是穿來的呢?寫這麼多繁體字累不累啊!
“大哥,小妹家鄉所習的均為簡化字。”我墊厚了臉皮面不改色,“之前我亦提過,我本不是聰明人,一時參不透這本書中的所有道理,除了重新識字以外,只有將這書背誦下來慢慢研究。”
“……”他汗。
丫滴!我這不是為你好麼?你也不先瞧瞧我反覆唸誦的是跟我八杆子敲不著邊的以內力養生的那章。
我又沒學過那啥,背這個有個嘛用?
我一臉委屈地在沙盤上默寫剛剛背過的段子。
用沙盤練字默文不僅節約用紙而且方便毀屍滅跡。
“筆拿正!”呵!還真不拿我當外人。
人家這不是不太習慣用毛筆麼?平時在袖樓上班都用鵝毛筆的說……
“你為何非要背誦這個?你已錯過練內力最適合的年紀。”不愚鈍嘛,居然發現了。
我作深沉狀,道:“因為這本破書在世是個麻煩,我雖給它換了個名字卻不能保證哪天此書以這個名字打擾我的逍遙日子。”
“你想毀了它?”
“或許還給中年禍水王。”
“沒大沒小!”他拿書敲著我的腦袋,“王憐花怎麼就把這麼重要的東西交給你了?”
因為他不小心輸給牛頓了。
我一本正經:“你別怪他,他一定常做這樣的傻事。”
“你又知道了?”
我不語,低頭寫字ing。
王憐花曾經把這書交給林詩音,現在又交給我。
我深信在他眼中我與林詩音是不同的,主要區別大約就是——她是花瓶我不是。
其實我並不喜歡書中的林詩音,甚至覺得她還不如體弱多病的林黛玉。
同樣是表哥表妹的愛情故事,林妹妹若有她一半的健康一定會為幸福作最大努力。
而林詩音,和這個自以為是的探花一塊長大,不是個才女至少也該是個知情曉理的人,李尋歡當年要她去照顧龍嘯雲,她不會自己告訴人家她和李的關係麼?古時候不是很忌諱奪人妻的事麼?龍嘯雲頂多死心失戀幾天,不可能強求李讓妻。
本來可以三人相安無事的,搞到現在三個人痛苦,其實不是李尋歡一個人的錯。
……
李尋歡認為王憐花將書給我不可能是單純為了我,絕對是為了阿飛,我沒有指正他看不起我的錯誤,畢竟王憐花要收我為徒與他無關。
“專心點!想什麼呢!”想得太過憤然,腦袋又捱了兩記。
“想人類真偉大,衣食住行、吃喝玩樂、唱唸坐打、說學逗唱都能弄出個門道。”
“這些你精通了哪樣?”
“至少我知道人類的偉大,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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