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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者的屋子和作案現場,我看到的比他能看到的不多也不少。
有時候我會在屋裡留著燈,走到曠野中去散步。當我遠遠地從田地中回頭望房子的時候,它看上去彷彿是汪洋大海中的一葉小舟,而我則被汪洋所淹沒。
我很快地同一群半野生的狗認識了。它們在曠野中自由地遊蕩,而且集體行動。它們中有一些與農場的家庭混得半熟,但是大部分時間它們都只能自己獵食養活自己。在寒冷的冬天,土地都凍得硬邦邦的,它們很難覓到食。我就買狗糧餵它們。很快它們的食量就長到了每星期五十磅狗糧。我走到哪裡它們都跟到哪裡,一大幫成群結隊的‐‐有高大的,也有矮小的,有相對比較友善的,也有兇悍不讓碰的。晚上它們和我一起在田野裡走。我雖然看不到它們,卻能感覺到它們都在我身邊,它們在黑暗裡呼吸,噴鼻息。我在小屋裡寫作的時候,它們就在門廊前面等著,每當滿月的時候它們就會唱歌。
夜晚最黑暗的時候我站在小屋前荒蕪的曠野裡,我的心仍然困惑著,四周只有我呼吸的聲音,眼前仍然留著檯燈的光與形。我試圖想像在作案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在我可視的昏暗的狹小範圍內出現的只有蜃景和暗示,還有一個動物的視網膜反射著月光,偶爾發出耀眼的光。毫無疑問,肯定發生了一些事情。你必須理解當你寫小說的時候,你其實沒有編造任何事情。所有的都在那,你只不過需要去發現它們。
威爾&iddot;格雷厄姆不得不問別人一些事情,他需要幫助而且他知道該從哪裡獲得。在他允許自己思考去哪裡尋求幫助之前,他就知道他必須去那個地方。格雷厄姆在以前的一次辦案中受了重傷。我知道他非常不願意去與他掌握的最有用的人探討問題。在那段日子裡,我自己每天都在積累痛苦的記憶。在夜晚的寫作中,我對格雷厄姆很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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