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天生我材必有用!(第2/2 頁)
份卑微,小有詩才——
僅此而已。
但李白不信命!
他也不服輸!
四十歲的他,還如同少年時那般,充滿銳氣,抬頭挺胸,執劍步入荊棘叢中,哪怕滿身傷痕,也死不回頭!
他如一塊頑石,無論社會如何打磨,始終都稜角分明。
他如一枚璞玉,無論塵土如何遮掩,始終散發著獨特的光芒。
公元742年,玄宗皇帝改開元為天寶,李白的機遇也在這一年到來。
玉真公主這一年前往王屋山接受道籙,皇帝下令詔天下道門精英隨行,李白的好友元丹丘也在其中。
這一次,元丹丘不再假手他人,而是準備親自開口,向玉真公主舉薦李白。
終於,在四十二歲這一年,李白接到了來自長安的書信,詔他入京!
李白受到書信,欣喜若狂,寫下了——
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
二千餘里的路程,李白只用了十天時間就飛奔而至。
李白被授予翰林供奉的官職,相當於皇帝的文學侍從,嚴格來說都不算是官,無品無級,不在百官之列。
但即便如此,也要得益於李白過去二十多年的奔波遊走,把自己的詩名傳遍了大江南北。
恰好此時唐玄宗改了年號,需要有人替他歌頌功德,潤色鴻業,這才給了李白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李白也很珍惜這個能在皇帝面前露臉的機會。
玄宗皇帝最初大概也是欣賞李白的,給了他很多展露才學的機會。
他先後為皇帝寫了《宮中行樂詞十首》、《得寶歌》,甚至在天寶三年暮春時,玄宗與楊貴妃於興慶宮賞牡丹花開,還讓李白隨行,奉詔寫詩。
他寫下了《清平調詞》三首。
其中最讓人驚豔的詩句,莫過於——
雲想衣裳花想容,春風拂檻露華濃。
若非群玉山頭見,會向瑤臺月下逢。
此時的李白春風得意,吃穿用度都是皇家供應,卻差遣頻繁,處於事業期的巔峰。
畢竟大老闆是這個天底下最有權勢的人,換誰來不得迷糊?
李白既然深受皇帝和貴妃的喜愛,自然也就成為了王公貴族們宴席上的常客。
過往那些拜門不得入的朱門府邸,如今一個個搶著向李白敞開大門。
甚至連玉真公主所在的玉真觀,對李白而言,也絲毫不會感覺到陌生。
李白儼然成為了長安的第一大紅人!
風頭無兩。
只是,這種日子持續了沒多久,讓人各種羨慕嫉妒眼紅的主角李白,卻首先產生了厭煩的心理。
這份工作,雖然薪酬不菲,且備受社會尊敬。
但,卻不是他從小立志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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