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張雪(第2/2 頁)
,那時候可是就查清了各家房屋的情況。
何家房屋的詳細資訊肯定在東單區的軍管會那裡留有詳細的備份,只需要這裡的軍管會跟東單區的軍管會聯絡一下,就能查到這些情況。
再說,有新政府辦理的房契在,私人購買可能有點不敢直接相信房契,需要實地門看一看情況才會買房,可軍管會方面就不需要這麼做了,因為他們自信沒人敢拿假的房契來騙他們。
而且何雨柱也想到了軍管會跟他買房的原因,大機率是把房子買下當做公租房租給那些需要用房的人。
而且軍管會這麼做也不虧,不僅能解決一些人的住房問題,算得是政績,還能透過房租來慢慢收回成本,即使這個需要的時間很長,但對政府來說這不算什麼問題。
要知道,軍管會買了何雨柱的房子,以後這房屋的歸屬會放到日後成立的街道辦名下。
而像這類由政府購買的房子,產權肯定會一直屬於政府,就算到了日後,房屋交易放開了,政府也可以透過出售房子來再次得到一筆資金。
不過,即使想到了這些,何雨柱也只能是故作不知,要不然肯定會引起懷疑,他故作驚疑的開口說道:“啊,張姐您想要買我的房子,可我的房子在南鑼鼓巷啊,離這裡可不近,而且那裡可是東單區。”
張雪擺了擺手道:“這不是問題,我們軍管會又不是獨立的,各個區的辦事處都是一家人,我們將你的房子買了,可以劃給東單區軍管會的辦事處去分配麼。
再說了,只要能有房子住,就算是我們直接分配了,也沒人會嫌棄多走幾步路的,距離遠根本不成問題。”
聽到這話,何雨柱一想也是,對於那些沒房子的人來說,只要能分房,多走一些路也不會覺得辛苦,反而會很高興。
而且,這些分到南鑼鼓巷的人還可以慢慢申請調去東單區工作,這樣離家就近了。
就何雨柱那房子,按照這個時候的分房原則,差不多能安排三四戶人家呢。
單是那三間正房,就可以隔起來一分為三,每間都能有二十多平米呢,就這都比那間耳房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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