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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要令澳門原有的酒店停業,讓香港的賭客無棲身之處。
第三條:要港澳船全部停航,香港賭客要過澳門,只能自己扒艇去。
第四條:要派乞丐每天坐在新賭場門口,令全部賭客望而卻步。
第五條:要令澳門所有的私人樓宇,沒有一所敢租場地給新集團作賭場。
第六條:寧願出錢,把澳門原來賭場的所有夥計、荷官都養起來,不讓他們到新賭場任職,令新集團半個有經驗的人都聘不到。
第七條:要在新賭場擲手榴彈,賭客有膽進去一次,也沒膽進第二次。
第八條:要在一切有關部門裡,無論是澳門還是里斯本,利用自己的關係,阻礙新集團履行合約。
這「八大條」,幾乎條條都可置何鴻集團於死地。何賢好心勸道:「是否放棄,不妨考慮。」
何鴻說:「賢哥,多謝你的好意。如果不是他(指1953年逼走何鴻的豪強),換了別人,我可能知難而退。他現在跟泰興的人同謀欲剿殺我們新財團,拜託賢哥轉告他,這種事,嚇別人可以,嚇我何鴻,行不通!」
見何鴻的態度如此強硬,何賢也就沒什麼可說了。
何鴻拆招化解
何鴻是持牌人,嚇跑了何鴻,籌建中的新公司立即會土崩瓦解。現在到了考驗何鴻的時候。
何鴻心想,不能再重蹈兵敗澳門的舊轍。這次退出澳門,以後休想在澳門立腳。就算今後還能投得賭牌,也不敢開賭。對手會得寸進尺,肆無忌憚地到賭場來搗亂。何鴻暗下決心,寧死也不向舊勢力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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