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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論是過分的妥協,還是過分的激進,其實都是並不是什麼太好的選擇,很多時候,人們之所以產生行為的分歧。本質上來說,並不是觀念上的差距,只是雙方站在不同的立場上去思考問題而已……
是的。僅僅只是立場而已!
對於處在不同地位的人來說,他們的立場往往是完全不同的!
就像是對於普通人來說,他們認知之中的懲惡揚善,和警察眼裡的懲惡揚善,往往是不同的兩種概念,對於普通人來說,他們內心之中。對於犯罪者往往是深惡痛絕的,所有他們總是希望所有的犯罪者都能夠收到法律的嚴懲。懲罰越是嚴厲,他們的念頭也就是越是通達……
而反之,在警察眼裡的懲惡揚善,他們因為見識過的犯罪者行為太多的關係。所以就能夠下意識的對於犯罪者的犯罪行為的危害程度做出一種評估,從而讓他們對於不同的犯罪者,會產生不同的態度變化,對於一些小偷小摸的人,他們往往不會太過嚴厲,而如果是面對窮兇極惡的重犯,他們則往往不會手下留情,很多時候,他們也會因為一些原因對於犯罪者做出一定程度上的妥協。因為他們見過太多的犯罪行為,所以他們總是會試圖將犯罪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當然。這樣的行為模式,也不可避免的會使得一些受害者無法得到心理上的滿足……
普通人對於懲惡揚善的態度,是一種除惡務盡的觀念,而政府對於懲惡揚善的態度,則更多的是一種控制,他們可以容忍一定程度上的犯罪行為。但是犯罪行為本身卻必須在他們的掌控範圍之下,這一點。就像是香港的警匪片之中,警方的大佬和黑社會的大佬之間的一種平衡,黑社會不會刻意去進行一些喪心病狂的犯罪活動,而警方也不會刻意的去掃蕩黑社會的場子。這就是一種雙方的默契,而一般來說,當警方開始掃黑社會的場子的時候,往往就是黑社會進行了一些相對大一些的犯罪活動的時候,這也是一種警方對於黑社會分子的施壓,而同樣的,如果警方的行為過分的話,那麼黑社會也會引發一些騷亂,作為對於警方的警示行為……
這也就是一種善惡之間的平衡狀態!
就像是很多人小時候,都做過行俠仗義的夢想,但是在他們長大之後,真正能夠做得到懲惡揚善的人,卻往往是少之又少的!
這並不是因為每一個有過夢想的人,都不具備實現夢想的能力……
其中一部分人,固然是因為能力所限,無法做到自己夢想的事情,但是,其中卻也會有一部分人,擁有實現自己兒時夢想的能力,但是當這一部分人,真正擁有實現自己夢想的能力的時候,他們卻又往往改變了自己的初心,不會再去做那些自己曾經想要做的事情了……
就像是一個年輕的警察,或許總是想著要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但是當這個警察的年齡逐漸變大之後,職位也提升之後,他的想法或許就會和年輕的時候完全不同了,他們想要做的事情也往往和他們最初的時候想法會背道而馳!
當然,同樣的,在這個過程之中,人的念頭也往往很難真正完全通達,越是違背自己的初心,念頭也就越是無法純粹,也就越是無法自在……
很多時候,權利也好,財富也好,都是需要一定程度上的妥協才能夠得到的!
而獲得了權利和財富之後,擁有的財富和權利越多,需要做出的妥協則會越少,也越是能夠隨心所欲……
這也就是一種得失之間的選擇了!
當然,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如果有這樣的選擇放在他們的面前,那麼恐怕絕大多數的人都會選擇權利和財富!
道理很簡單,擁有權利和財富的人,無論如何,在絕大多數的時候,都會比普通人過更好的日子,這也就是屬於他們的一種特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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