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創辦工作室(第1/2 頁)
只要釋出的這首歌足夠經典,絕對能讓午高賺的盆滿缽滿。
那以後推廣的錢不就有了麼?
畢竟,相比於歌曲帶來的收益,推廣所花費的金錢簡直就不值一提。
不然的話,藝人賺到的錢還不如推廣花的多,那他們這些娛樂公司還不早就虧的褲子都沒得穿了。
何況,這些收益,他們娛樂公司只是佔據了一部分,還有一部分要分給藝人。
就他們獲得的那一部分,還要給員工發工資,還要交稅,最後還能賺錢。
由此可見,釋出作品的收益有多大了。
可能偶爾有一兩首作品不能讓娛樂公司賺錢,但是作品多了的話,從長期發展來看,還是有很高的收益的。
既然這樣娛樂公司都能賺到錢,那也間接地說明了,做推廣其實花費不了多少錢,起碼跟收益比起來不算什麼。
至於最後的通告資源......
好吧,這些午高暫時還真沒有什麼辦法。
但是,午高根本就不在乎這些。
大不了就慢慢累積人脈跟資源就好了。
前期有就最好不過了,沒有的話,也沒有什麼關係。
反正釋出歌曲所能賺到的錢已經足夠多了。
沒有廣告代言,沒有綜藝通告,也無所謂。
而且,午高以後也沒打算接什麼廣告代言。
主要是午高前世在地球上的時候就經常看到,很多明星都是被廣告代言給坑了。
雖然看著你拿到了一大筆的代言費。
但這是在你所代言的產品不出問題的情況下。
一旦你所代言的這些產品出了問題,那麼你也會受到牽連,完全是得不償失。
特別的那些小廠家,代言費本來就給的不多,產品還容易出事。
這裡面的風險太大了。
至於那些大品牌,不是午高看不起國產品牌,反而還很希望國產品牌能站起來。
但是,國產品牌中真正能給出高價代言費的國際性品牌,還真沒幾個。
而且別人好像也不需要代言。
而國外那些來圈錢的品牌,不管是知名度還是給的代言費都不錯,是很多明星趨之若鶩的甲方爸爸。
但他們也有個知名的缺點,那就是他們動不動就被他們國家所影響,做出一些觸碰華夏底線的舉動。
到時候代言他們的公司產品的明星就裡外不是人了。
最好的辦法就是第一時間出宣告,來撇清關係,不再跟他們合作。
這樣一來,雖然能在國內換來一些讚美,但那也在將功補過,對自己的名氣根本沒有多少的提升。
而代價就是要付出高昂的違約金,不但之前收到的代言費要還回去,還要付出幾倍甚至十幾倍的違約金。
這就很難受了。
總結下來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偷雞不成蝕把米,最後還惹來了一身騷。
所以,這樣的事情,午高決定,就算以後自己成名了,有人來找他代言,他也不能去接。
甚至還要勸說楊詩妍以後也不要接代言了。
等現有的代言到期之後,最好是不要再續約了。
至於那些綜藝節目的通告,午高現在是沒有辦法接到。
可是,不接綜藝也沒什麼吧,反正也不缺那點錢。
何況,只要他們兩夫妻的名聲足夠大之後,還怕那些想要蹭他們熱度的綜藝不來邀請他們?
所以,這點根本就不需要擔心。
至於最後的影視劇方面的資源,午高就更加的沒有想法了。
在午高看來,他們兩夫妻好好地做個歌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