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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會兒,然後回答說,“哦,我不知道,我想是儘自己的責任吧,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才能,同時,避免傷害別人。”
“總之,人以德待我,我以德待人。”
“我看是這樣。”
“基督教的精神。”
“不,才不是呢,”菲利普憤憤地說,“這與基督教的精神毫無關係。這只是抽象的道德。”
“但根本就沒有什麼抽象的道德。”
“要是那樣的話,假如你喝醉了,走的時候忘了拿錢包,而我撿了,為什麼你認為我該歸還你呢?並沒必要害怕警察呀。”
“那是因為你怕犯了罪要下地獄,也因為你希望積德行善好上天堂。”
“可是我既不相信地獄,也不相信天堂。”
“那也可能。康德提出絕對命令時,也是什麼都不相信的。你已把一個信條拋在一邊,但你儲存了以這一信條為基礎的倫理。實際上,你仍然是個基督教徒;同時,假如天上真有上帝的話,無疑地會得到報償的。上帝決非教會所說的那樣傻,要是你遵守他的法規,不管你信不信他,我認為他絲毫不在乎。”
“可是假如是我忘了拿走錢包,你當然會歸還給我的。”菲利普說。
“那並非出於抽象道德的動機,而只是由於害怕警察。”
“警察幾乎絕無可能查出此事。”
“我的祖先長期生活在文明國度,因此,對警察的恐懼已滲入我的骨子裡。我的看門的女人將毫不猶豫地把錢包拿走。你說她屬於犯罪的階層,其實不然,她只是缺少庸俗的偏見罷了。”
“這麼說榮譽、德行、善良、體面及其他一切就統統得去掉了。”菲利普說。
“你犯過罪嗎?”
“我不知道,也許犯過吧。”菲利普回答說。
“你說話的口氣像是一個非國教派的牧師。我可不曾犯過罪。”
克朗肖穿著破大衣,豎著領子,帽子扣得很低,紅紅的胖臉上一雙小眼睛閃爍著,樣子顯得異常滑稽,菲利普太認真了,竟笑不起來。
“你從未做過值得後悔的事嗎?”
“我所做的都是不可避免的,怎麼會後悔呢?”克朗肖反問道。
“可那是宿命論。”
“人有一種錯覺,即以為他的意志是自由的,這種錯覺太根深蒂固了,因此,我樂於接受它。我像一個不受任何制約的人那樣行動。一個行動能完成,顯然是由於永恆的宇宙間的各種力量協力促成的。我無力阻止它。它是不可避免的。若它是件好事,我不請功求賞;若是件壞事,我也不受任何非難。”
“我有點頭暈了。”菲利普說。
“喝點威士忌,”克朗肖把酒瓶遞過來,說,“要想使腦子清醒,這玩意兒最靈。如果你老喝啤酒,你的腦子就會變遲鈍。”
菲利普搖搖頭,克朗肖繼續說,“你是個很不錯的小夥子,可惜你不喝酒。節酒妨礙談話。可是當我講到好與壞……”菲利普明白,他又接起剛才的話題,“我是按照傳統的說法,並沒有給這些話附加什麼意義。我拒絕對人類的行為劃分等級,把榮譽歸一些人,而把汙名歸另一些人。善與惡對我毫無竟義,我不讚揚也不責備:我只是接受。我是衡量一切的標準。我是世界的中心。”
“但是世界上總還有其他一兩個人吧。”菲利普反駁道。
“我只代表自己講話。只有當人們限制我的活動時我才知道他們的存在。世界也是圍繞每個人轉的,每個人也都獨自成了宇宙的中心。我對他們的權力,只限於我的力量所及的範圍。我能夠做的也只侷限於我可以做的。我們在社會中生活,因為我們愛群居交際,而社會是靠力,也就是靠武力(即警察)和議論的力量(即格倫迪太太①)而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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