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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以後碰到一個朋友就解釋一次,你的已婚身分嗎?”鍾傑試圖跟她講理。
她愣了一下,沒想過這個問題。
“這是個麻煩,你為什麼不乾脆結婚時,熱鬧一下,把你的朋友、你媽媽的朋友都請來,以後你就不用時刻得向人解釋,你已經結過婚,而老公是我,這無形也避免了很多尷尬,不是嗎?”
“可是我並不介意跟人家解釋啊!”維琳覺得好笑,“而且我不認為會很尷尬啊!”
這下真的是……鍾傑搖了搖頭,忍不住脫口而出一句詛咒。
“不要說髒話!”維琳不悅的看著他。雖說鍾傑是個好好先生,但他煩躁時還是會忍不住脫口而出一些難以人耳的髒話。
“維琳,”他嘆了口氣,“我拜託你。你實在……”
“總之你不要多說了,我再問你一次,”她的雙手環繞著他的頸項,雙眼直視他的,“你到底要不要娶我?”
這豈不是擺明了要他為難嗎?鍾傑看著她,露出一個苦笑。他是想娶她,但是公證……“你媽媽不會同意你亂來的。”鍾傑祭出了王牌。
“我媽的事就不勞你費心了,”她有把握的看了他一眼,“我自然有辦法說服她!”
“那我爸、媽呢?”鍾傑問。
關於這點,維琳早想過了。“他們在美國,一向不管你的事,”她說,“上次他們回來臺灣不是就說了嗎?如果我們要結婚,簡簡單單的就好。”
“他們是說簡簡單單的就好,但絕對不會是你現在所說的那麼簡單。”鍾傑無奈的解釋。
維琳緩緩的將擱在鍾傑頸項後的手放下,一臉的嚴肅,“你現在的意思是你不想娶我嘍!”
“當然不是!”鍾傑深感為難,“而是我娶個太太,我不希望好像是偷偷摸摸的。”
也不知道為什麼,維琳從懂事以來,她便很排斥那種大宴賓客的婚禮,只要一想到自己成為主角,就令她感到雙腿發軟。
結婚的人很有勇氣,對她而言。有勇氣的除了他們敢投身婚姻之中外,還有就是他們可以忍受婚禮前的一切。前一陣子,她看著自己的表姐出嫁的“盛況”,她更是打定主意自己的婚禮能簡單就簡單。她壓根不向往穿白紗的浪漫情懷,說穿了,她這個人現實到了極點。
“你怎麼會認為公證是偷偷摸摸的呢?”維琳不解,“公證也得要證人,也要經過法律程式,我可不認為這是偷偷摸摸。”
鍾傑覺得頭疼的搖搖頭,“我覺得你可能還沒從辭職的陰影中恢復過來,你不知道你在講些什麼。”
“不過把我講得好像瘋子一樣,”她皺起了眉頭,完全無法接受他的話,“我已經說了,我不喜歡我現在的工作,辭掉它,對我並沒不會造成太大的衝擊,我只覺得自己浪費了很多的時光罷了,如果有遺憾,只有這個而已,我今天說要跟你公證結婚是再認真不過。”
鍾傑沉默了好一會兒,“你可以讓我考慮一下嗎?”最後,他不得不看著她提出要求。
“OK!”她爽快的點了下頭,從他的腿上站起身,“我給你三天的時間。”她寬大的說。
“三天?!”聽到她的話,他差點岔氣。
“嗯!”她又點了下頭,“夠了吧!三天很久。”
“是對你而言吧!”鍾傑看著她說。
“我的三天是七十二小時,你的三天是多久?”維琳問。
“當然也是七十二小時!”鍾傑無奈的回答。
“那就對啦!”維琳一臉的得意,“我的三天等於你的三天,我覺得三天的時間考慮很長,你當然也會這麼覺得,不是嗎?”
“維琳……”
想也知道他要反駁她,維琳根本不想聽他繼續說下去,“你快點吃吧!你快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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